10月1日開始執行的煤炭重點措施

10月1日開始執行的煤炭重點措施


近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出臺。《方案》指出,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年、關鍵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堅成效直接影響2020年目標的實現。據預測,受厄爾尼諾影響,2019-2020年秋冬季氣象條件整體偏差,不利於大氣汙染物擴散,進一步加大了大氣汙染治理壓力,必須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措施抵消不利氣象條件帶來的負面影響。

治理時間: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共計6個月。

實施範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濟源市)。

《方案》明確,未來6個月,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為主的“2+26”城將再次執行“停工令”,涉及水泥、鋼鐵、焦炭、化工、玻璃、陶瓷等諸多用煤企業;另外將加大對山東、天津等地化工園區的整治力度,對於環保不達標的企業進行關閉或搬遷。 據統計,在本次限產中,將有1000多家水泥企業生產受限,其中金隅冀東,中聯水泥、山水水泥、天瑞水泥、同力水泥等均在本次專項整治涉及區域內。

煤炭重點措施如下:

一、有效推進清潔取暖。

按照“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同步推動建築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嚴格安全監管。各城市應按照2020年採暖期前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務要求,統籌確定2019年度治理任務。2019年採暖期前,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第一批試點城市力爭基本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各地要以區縣或鄉鎮為單元整體推進,不得在各村、鎮(鄉)零散式開展。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

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質利用。各地應根據簽訂的採暖期供氣合同以及實際供氣供電能力等,合理確定“煤改氣”“煤改電”戶數。要充分利用電廠供熱潛能,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煤改電”要以可持續和取暖效果受群眾歡迎的技術為主,積極推廣集中式電取暖、蓄熱式電暖器、空氣源熱泵等,不鼓勵取暖效果差、群眾意見大的電熱毯、“小太陽”等簡易取暖方式。根據各地上報情況,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493萬戶。其中,天津市36.3萬戶、河北省224.2萬戶、山西省39.7萬戶、山東省122.3萬戶、河南省70.1萬戶。

二、嚴防散煤復燒。

各地要採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區散煤復燒。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地方人民政府應依法劃定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並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地應加大清潔取暖資金投入,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髮放。加強用戶培訓和產品使用指導,幫助居民掌握取暖設備的安全使用方法。

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開展打擊劣質煤銷售專項行動,對散煤經銷點煤炭質量進行全面抽檢,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

三、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各省(市)要嚴格落實“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統籌後兩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時序進度,防止壓減任務集中於2020年。強化源頭管控,嚴控新增用煤,對新增耗煤項目嚴格實施等量或減量替代;著力削減非電用煤,重點壓減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行業及落後產能用煤。加快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範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關停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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