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李悝變法和商鞅變法有什麼聯繫?

矇昧中的覺醒


聯繫:商鞅變法和李悝變法是一脈相承的關係。商鞅變法在吸取李悝變法的核心基礎之上而有所升級,並且落實的更加徹底。

在說兩者關係之前我們先來說說當時變法的一個社會背景和簡單的瞭解兩個人物。

變法的社會背景和人物的簡單簡介

戰國初期,隨著周代以來的井田制的瓦解和鐵製工具的使用,使得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得到長足的進步。而經濟基礎的深刻變化必然會引起上層建築的相應改革,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政權,必須要通過變法來打擊過去的舊的奴隸制貴族復辟的勢力,從而來鞏固自己的統治。

李悝和商鞅都是三晉人士,並且都有過在魏國從政的經歷。李悝作為戰國初期的著名政治家,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所著的《法經》成為歷代法典之藍本,雖然後來失傳,但其中的重農和法制思想對與商鞅的影響極大。

商鞅,戰國時期的衛國人,早年在魏國宰相公痤的門下做事。公叔痤去世之前,向魏惠王推薦商鞅,並且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用之為相,王即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由此可見商鞅的能力不言而喻。然魏惠王不用,也沒有殺之,於是商鞅帶著李悝的《法經》離開魏國前往秦國,最終實現自己的願望。

兩者聯繫

1、兩者都是削弱世卿世祿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以功勞受爵祿

魏國在李悝變法之前實行的都是世卿世祿制度。所以為官者都不謀官事,不求進去。而且還驕奢淫逸。李悝認為這些人是社會發展的阻力,因此他認為要改變這種黑暗腐朽的狀況就必須整頓管理,於是向魏文侯建議廢除貴族世襲制度,改為以能力選拔官吏。在這一思想指導下,魏國用新的封建官僚制度代替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這在當時是一個很大的政治改革。

對比後面商鞅在秦國的變法,我們發現,秦國也是同樣的問題,於是商鞅在秦國實行“軍功爵制”,按照軍功的大小來獲得爵位。而這其實就是繼承於李悝的變法措施,只是相比較而言,商鞅的措施的實施更為具體。比如商鞅明確了二十等爵制度的內容。

2、重視農業的發展

李悝在變法中提出“盡地利”的主張。他要求儘可能地開墾荒地和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於是改井田制為行田制,把國家掌握的一部分荒地分給農民耕種, 使一些沒有土地的農民獲得了土地, 轉為自耕農。並且頒佈平糴法,調整糧食價格,從而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同樣的商鞅在變法中也借鑑了李悝之法,提出了重視農業,獎勵耕戰,鼓勵墾荒,並且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匹較多的,可以減免本人的勞役和賦稅。但是由於秦國處於西垂,其國土面積巨大,因此其開荒力度和規模要遠比魏國大。

3、頒佈法典

李悝在變法中頒佈了《法經》。法經分為盜、賊、囚、捕、雜、具六部,主要目的是懲辦盜賊,保護地主的私有財產和人身安全,維護君主專制統治和封建秩序

而商鞅在攜帶《法經》進入秦國後,在變法的過程中又對其進行了修編和補充,並且在此基礎之上制定了連坐法,而連坐之法是商鞅變法中重法思想中最為淋漓盡致的表現。

通過上面的分析對比,我個人認為商鞅變法之內容是在李悝變法之基礎之上的一個升級。只不過是因為有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實行的更為具體到位,最終促成了秦國的崛起。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回答對你有用,不足之處還請指教


說歷史講考古


商鞅變法和李悝變法是一脈相承的關係。商鞅變法在吸取李悝變法的核心基礎之上而有所升級,並且落實的更加徹底。

戰國初期,隨著周代以來的井田制的瓦解和鐵製工具的使用,使得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得到長足的進步。而經濟基礎的深刻變化必然會引起上層建築的相應改革,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政權,必須要通過變法來打擊過去的舊的奴隸制貴族復辟的勢力,從而來鞏固自己的統治。

商鞅帶著李悝的《法經》離開魏國前往秦國,最終實現自己的願望。

李悝變法使得魏國走向了強大,但因為魏國地處四戰之地,加上對人才的不重視,國力逐漸衰弱,而周邊鄰國卻逐步強大。

而商鞅變法相比李悝變法更為徹底,成效也更為顯著。秦國在變法的帶領下,逐步走上強大,合縱之下,最終滅亡六國。

商鞅是李悝法家思想的繼承者,在秦國更加透徹的實施自己的法家思想。影響了秦國曆史進程的“軍功爵制度”,是商鞅模仿李悝與吳起的改革,所創建出來的制度。


當代曹植


李悝,魏文侯時期的人物。關於李悝的身世,史書中並不記載,但可以肯定李悝必定不是貴族出身。如果是貴族出生,就會和商鞅一樣,名字前面帶個“公孫”。

李悝曾擔任魏國上地的郡守,後得到魏文侯的重用,舉國變法。魏國在李悝變法下,食物充足,兵源旺盛,奠定了戰國前期魏國常年征戰的霸主地位。

商鞅是衛國貴族後裔,但由於是庶子,地位卑賤,只能遊走於各國,尋求有識之君重用。商鞅曾在魏國宰相公叔座手下呆過一段時間。用法家治國的魏國,給了當時的商鞅帶來不少的影響。公叔座去世後,商鞅看到秦孝公的《求賢令》來到秦國。商鞅去秦國並不是只帶衣服和錢財,還帶了一本李悝著作的書籍《法經》。

《法經》分為六篇,《盜法》、《囚法》、《捕法》、《賊法》、《雜律》、《具律》。“盜法”是針對盜竊他人財物之類的法令;“囚法”、“捕法”是針對審判、逮捕犯人的法令;“賊法”是針對殺人、傷人之類事件的法令;“雜律”包含眾多,比如貪汙罪,賭博罪,議論國家法令罪等等一些罪行都包括其中;“具律”是最後的總結概括材料。商鞅在秦國的變法,和所改革的《秦律》,跟李悝在魏國的變法和《法經》有著息息相關的關係。


商鞅的《墾令》是李悝“盡地力之教”的完美升級版

李悝戰國時期首個變法的變法家,在魏國實行“盡地利之教”政策,規定百姓種田收成要達到一定的生產量,鼓勵百姓不要只種一樣的農作物,要多種多得,在能種農作物的土地上儘量種上農作物,防止遇到相對應的自然災害。如果遇到相對應的自然災害,這個不長那個長,保證了生產量。

商鞅到秦國之後的《墾令》就是“盡地利之教”的完美升級版。商鞅的目光不止放在農民身上,而是放在全國的勞動力身上。

戰國時期,貴族收養了一堆食客,食客當中不缺乏好吃懶做的人。商鞅根據法令,加重貴族的稅收,迫使貴族驅逐食客。這些好吃懶做的人沒辦法蹭吃蹭喝,為了生存必定會去開墾田地;商鞅還規定了貴族不能私自僱傭工人建造房屋,迫使僱傭工丟了飯碗,只能好好去種地;向商人收取高額的稅收,迫使商人去種地。總之商鞅的《墾令》主要點在於“農”,不斷的用法律手段去約束全國內的勞動力,迫使全國內的勞動力去種田(此前商鞅已經承認良田如果由百姓開墾,那麼良田將歸屬所開墾的百姓)。

《秦律》跟《法經》的相同之處甚多

商鞅到達秦國,修改秦國的法令規定,禁止人民聚集在一起;禁止人民賭博;禁止人民議論國家的法令等等一些措施,基本上都是模仿李悝的《法經》。《秦律》比《法經》完美的一點在於,商鞅懂得敲山震虎。比如隨意丟垃圾也有罪,從細節抓起,時刻提醒人們要遵守《秦律》。《秦律》和《法經》的相同之處甚多,在此不便長談,長談的話顯得太囉嗦。

總結

商鞅是李悝法家思想的繼承者,繼承了李悝的法家思想,在秦國更加透徹的實施自己的法家思想。影響了秦國曆史進程的“軍功爵制度”,也有可能是商鞅模仿李悝,吳起的改革,所創建出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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