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施工許可證》違法施工,建築工地4名兒童被壓埋,誰的錯?


無《施工許可證》違法施工,建築工地4名兒童被壓埋,誰的錯?

事件進展:

4月18日下午,河南原陽盛和府建築工地自卸傾倒土方時,將在工地玩耍的4名兒童壓埋,致其不幸死亡。初步查明,該工地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屬無證非法施工,涉事車輛為後向傾翻行巴倫自卸車,系違規作業。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

無《施工許可證》違法施工,建築工地4名兒童被壓埋,誰的錯?

4月19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8名開發及施工人員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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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讓人非常的心痛和惋惜,花樣年華就在此刻消失。但同時此次事件也讓我們值得反思、應該反思……

首先我們先來看下什麼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是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那接下來我們看看這場事故為什麼會發生呢?

1、建築施工方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違法施工這一點很多人可能會忽略,認為沒有許可證安全施工也是可以的。

但是幹過建築施工的人員都知道,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要對安全證書進行審核的,例如常見的安全B證、安全C證等。安全B證是項目管理人員必備的,而安全C證就是施工現場監理安全生產的安全員所具備的。

有一點常識的都知道,施工企業應該配有安全員來專門針對這些工地的安全檢查情況的,而且也應該有技術人員在現場,怎麼都不應該出這種事,施工企業負有重大責任因此這就是為什麼建築施工方為什麼會涉嫌非法施工的、佔據主要責任方。

其次還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地方,施工場地都是密閉的。除卻工作人員外人是無法進入的。加上現在都是刷卡或者刷臉進入工地,那小孩是怎樣進入的呢?同樣的監管不力,也是事故造成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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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長方

在我們中國思維模式下,基本上就是弱者受到同情,強者強力批判的這種情況。除卻工地的責任,家長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

在未滿16歲的兒童,家長就是兒童的監護人。不管是安全、教育還是為人都是受到家長的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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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不作為行為導致的後果就是:

四個孩子就這樣沒了,既痛心又憤怒!!家長沒有盡好監護人的責任,施工隊違規作業沒有安全員監視,兩者都有不可推脫的責任,希望能徹查此事!!

也希望能以此敲響警鐘,建築施工安全、社會監察、個人教育、規勸都能以此為戒,望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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