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200万“活动费” 厦门一律师以身试法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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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思法/文陶小莫/漫画)身为律师,竟然知法犯法!厦门律师罗某谎称可以“找领导跑关系”,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当事人索要400万元“活动费“,最终骗走当事人200万元。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针对这起诈骗案作出判决,罗某因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00万元。

1 谎称“跑关系”律师索要巨款

原来,此前被害人李先生的两名朋友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外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受朋友家人之托,李先生联系了厦门的律师罗某,希望可以帮朋友取保候审。

罗某听说后一口答应,还以“找领导跑关系”为由索要40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李先生同意了,答应先给罗某200万元,事情办妥后再付剩下的200万元。

随后,在一酒店停车场,李先生一方两次给罗某现金共计200万元。

此后,李先生经常找罗某询问朋友案件的进展,但罗某却一直拖延。2018年春节过后,罗某称事情正在办,不久后肯定能取保出来。

之后,李先生了解到该案件已经移交到当地检察院,罗某那边也没有音讯,就感觉其中有些蹊跷。

2 骗走200万,拿出一份假“决定书”

不久后,罗某约李先生和一名友人见面。见面后,罗某收走了李先生和友人的手机,拿出一份没盖公章的不予起诉决定书。

罗某称,当地检察院对李先生的两名朋友不予起诉,检察院领导已经同意,等盖完章就生效,事情马上就可以办好。接着,罗某提出除了之前自己拿到的200万元,李先生还要再给他400万元。

当时,坐在一旁的李先生的友人当场拆穿罗某的谎言,说该案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罗某听完很生气,随后假装出去“打电话”偷偷离开。

一个月后,李先生再次约罗某出来谈退钱的事,并要求罗某出具收了200万元的收条,但遭到罗某的拒绝。

3 一审获刑14年,罚15万退赔200万

随后,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警,罗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但到案后否认上述事实。

2019年6月,思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罗某,但罗某坚称自己并未骗取200万元。但是,在谈话录音、酒店停车场监控等证据面前,罗某的谎言最终被拆穿。

原来,李先生一方在与罗某见面时录下了双方谈话。对话中,罗某表示没问题,还要求支付后续的400万元。

酒店停车场监控也显示,在酒店停车场,李先生一方两次将手提袋、旅行袋等放入罗某的轿车后备厢。

公诉机关指控,罗某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罗某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找领导跑关系等为由,从李先生处骗取现金200万元,且在李先生的追讨下予以否认,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

因此,思明法院认定罗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退赔被害人李先生经济损失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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