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是舊聞,但讀到仍然讓人唏噓。如何保護女性不受侵害永遠是值得討論的話題。而罪犯在犯罪當時的話語,往往反映了他們最原始最本質的心理狀態,這項社會調查當年被眾多媒體和網站轉載。
一切源自當年的藝術生Grace Brown的一次偶然經歷。一位親密的朋友某天忽然向她道出早年受到性侵犯的經歷。讓Grace心裡五味雜陳。輾轉反側一宿之後,她決定用自己的相機記錄下受害人的經歷。最初她只是將她朋友舉著牌子的照片放到自己的博客上。一週後女權作家Jessica Valenti轉載了她的博客。三個月後Grace每天可以收到300多封郵件,來自世界各地,遠到澳大利亞和阿布扎比。
Grace回憶拍攝的過程有時很簡單,有時候受害人會因為回憶而控制不住情緒。她印象最深的一位遭受侵害的13歲小姑娘靠在她臂彎裡哭泣,他說“閉上眼,可能會有點痛……”。被拍攝者年齡最大的70多歲。
這是在話題相對開放的美國。而國內對於受害者的社會環境還沒這麼寬鬆自由。有多少痛苦的回憶仍然只停留在夢境和回憶中而不為人知?
無論如何,沉默是無言的鼓勵,而說出來,就是最強烈的反抗。
女孩舉著的文字:我愛你!美好的字眼,卻讓人莫名噁心~他是不是對愛情有什麼誤解?!
“看著我,求你看著我……
你嚇到我了……好像我幹壞事一樣。”
你的確做了壞事
“你要敢跟別人說,就會跟我一樣惹麻煩。”
——當時,我十三歲,他五十歲
——他被判三十三年
“你不可能是處女。你之前幹過這事兒。”
——網球教練,四十八歲,老頭子
我十五歲,而且我的確是第一次。我的眼淚對於他一文不值,一文不值。
“你很漂亮”
三個月後(在一封電子郵件裡)
“今天,我感謝了上帝把你帶給我”
“這就是為什麼法律禁止青少年喝酒!這是你的錯!如果你沒喝多,這就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當我想起訴那人時,聖彼得堡(應該是佛羅里達那個)警察
1. “你愛我麼??”
——十歲
2. “你為什麼不願意再見我了?”
——十四歲
3. “寶貝,二十一歲生日快樂!買點酒慶祝一下我們的感情‘Sagapo Stavros’(希臘語中‘愛’的意思)”
——二十一歲生日
“你這一定是遭了上輩子的惡報應”
——一個護士
“如果你不安靜點我會殺了你媽。如果她聽到了,就是你的錯。”
“我們來撓癢癢做遊戲”
“你別動,然後我們會放你走。”
當時那個家人的朋友十二歲
我哥哥十一歲
我七歲
“噓……甜心……很快就完事兒了”
——第一個性侵我的人,當時另外四個圍在床邊,等著輪到他們
“我們應該沒做過那事。”
——我的老師
我當時十二歲,我根本記不得我們做過什麼了
“別擔心,男孩兒應該喜歡這樣。”
“別弄得好像你很難搞到手一樣。”
“別裝得像個人一樣。”
“我就是想讓你看看我有多愛你。”
部分內容轉自光明網,原報道內容早年已被眾多英美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