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注意啦!
2021年度阜阳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
参保人群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已办理有效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大中专学校、中小学校的在籍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个人缴费280元。
待遇享受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
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缴费期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可以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缴费渠道
★参保群众通过“阜阳医疗保障”、“阜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参保缴费(请参考文后操作流程)。“不排队、不聚集”,只需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和缴费凭证下载。儿童、老人等人群,可由家人或政府指定的工作人员通过代缴的方式进行“线上缴费”。
★皖事通APP、支付宝等其他线上缴费渠道即将开通,敬请期待。
线上缴费系统会校验医保电子凭证信息,往年已参保人员请先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系统会推送激活链接,按操作提示激活成功后再跳回至缴费界面。
温馨提示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办理户籍后即可参保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我市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校学生和在园幼儿原则上随父母或在户籍地参保。
★在集中缴费期间,政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享受分类资助政策的群众暂不支持线上缴费。
已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助参保资格的,可向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2021年1月1日后获得资助参保资格的,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经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特殊情况下重复参保后,也不允许重复享受医保待遇(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系违法行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支持线上退费,支付前请认真核对参保信息,并确认本参保年度未通过其他方式参保,以免造成重复缴费。
已经重复缴费的,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终止相关参保关系,申请办理个人退费。2021年1月1日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咨询电话
本文来源:阜阳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