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法院 :温情司法彰显为民情怀

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近年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洋溢着浓浓的为民情怀。群众从心里赞叹:现在的人民法院才是咱老百姓的人民法院。

近日,在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俩个曾反目的亲兄弟握手言和。那么。是什么让一母同胞的兄弟俩同室操戈,法官又是如何帮他们修复裂痕,让他们亲情重圆的?

原来让俩亲兄弟反目的是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张乙(弟)、被告张甲(兄)是亲兄弟,系东胜区农村居民,俩人已年近古稀。二人父母已去世,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全部交由哥哥张甲。

弟弟张乙认为父母的遗嘱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故向本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遗嘱无效。经过本院一审审理,认为“张乙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父母处分了其财产,亦不能证明该遗嘱具有其他无效的情形”,遂驳回了张乙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张乙不服,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东胜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案件被发回后,东胜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仔细阅读了全部案卷,发现本案涉及的房产、林地、草地、荒地、耕地等众多且比较零散,追溯所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存在困难,审理难度较大。且原被告年龄较大,较难沟通,调解难度也很大。看到俩白发苍苍的亲兄弟为了官司着急上火,两个家庭也为此日夜不宁,承办法官从双方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入手,多次与双方及其子女沟通,析法明理,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自行达成了协议,原告撤回了诉讼。该起继承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使剑拔弩张的兄弟俩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对于人民法院也许是一个小案件,而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是关乎亲情、和谐的大事。东胜区人民法院正是从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小案件着手,从而赢得了民心,赢得了口碑。

当事人到哪里,我们的刑事审判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创新完善司法举措,努力打造担当有为法院,真正做到以实际行动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情怀与担当镌刻在鄂尔多斯的广袤土地上。

8月31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合议庭在鄂尔多斯第二人民医院设立临时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酒驾案件,被告人白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2020年8月8日18时50分许,被告人白某酒后驾驶雅阁牌小型轿车,途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轻纺街行驶至鄂尔多斯羊绒园区针织成衣车间北侧交叉路口由北向东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杨某驾驶的比亚迪牌小型轿车相撞,致杨某受伤,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鄂尔多斯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白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9.65mg/100m1,为醉酒状态。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白某于2020年8月9日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刑事拘留,8月13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因被告人白某正在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刑事第一合议庭法官和书记员及时与医院医生取得联系,在得知白某病情稳定的情况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后,为快速审理案件,决定在医院开庭审理此案。

当天,刑事第一合议庭在医院会议室开庭审理了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查清了案情,依法做出了裁决,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二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

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东胜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把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在审判执行的实际工作中,服务民众,赢得民心。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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