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司法确认”送上门 为老人权益“上保险”

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官还可以“上门服务”?没错!人民法院为人民,就是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

2020年6月1日,福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动上门为一位行动不便的八旬老人办理司法确认案件,将“司法确认”送上门,为老人权益“上保险”充分体现福泉市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速度与温度。

申请人尹某的儿子,在为某公司提供劳务期间驾驶特殊结构货车时,由于路基崩塌导致车辆侧翻,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福泉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我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将“司法确认”送上门  为老人权益“上保险”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申请人尹某系八旬老人,行动极为不便,立即决定上门进行司法确认。到达尹某家后,与双方当事人核实了发生事故的事实及调解协议等内容,当场对双方所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样高效、便捷的上门服务,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更是温暖了当事人的心。临走时承办法官以一个作为儿女的身份对老人再三叮嘱,嘘寒问暖,老人眼里的泪花是我院司法为民的见证,衷心的感谢是我院司法为民的成果。

将“司法确认”送上门  为老人权益“上保险”

自“两个一站式”工作开展以来,福泉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该案成功调解并即时兑现部分赔偿款,是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质化工作的缩影,也是我院主动服务群众,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表现。


撰稿人:罗光贵

编辑:涂朝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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