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庆前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

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庆前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

在中秋、国庆“双节”假期来临之际,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全面消除危害监管场所的安全隐患,2020年9月28日,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成龙,副检察长王金文等人到康县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

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庆前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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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防止疫情反弹,无法进入监区检查的情况下,检查组一行在值班室全面了解监区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是否通畅,在押人员动态、生活制度等情况;查看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是否到位,记录是否完整;同时检查了监管场所的值班室、提讯室、会见室、生活场所等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看了看守所食品留样是否达标、食堂环境是否整洁、相关设备是否达标;对监管场所的通讯、照明、监控、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一步进行了调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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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对该次联合大检查工作做了交流,检察长刘映溢对监管场所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看守所日常巡视,严格执行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二是要在国庆期间进一步注重掌握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等方面的状况,及时进行疏导谈话。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防疫情流入,防止各类违禁品、危险品流入监室,加强对外进人员、衣物等检查消毒;四是要进一步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国庆期间防止和杜绝违规安排会见在押人员等现象,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全面保证监管场所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庆前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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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映溢 审核:王金文

编辑:赵波 文 :孟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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