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器為什麼要做灼熱絲和CTI測試?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生活和生產中的電子和電氣設備越來越多。而電子和電器設備有40%以上重量的部件由易燃的塑膠絕緣材料組成。每年因為設備過熱、漏電、短路、火花和老化等事故引發的火災數不勝數,對人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為此,世界各國先後出臺了法規對電子和電器設備上使用的塑膠絕緣材料的阻燃性能、耐熱性能和電氣性能等作了苛刻的規定。

據杭州哈富所瞭解的,歐盟國際電工協會(IEC)要求業界執行的IEC60695灼熱絲阻燃測試評價標準,IEC組織在IEC60335家用及類似電器安全標準中提出長期無人值守電器所使用塑料件的阻燃性能必須滿足UL94V-0級和750℃灼熱絲接觸材料30s內不起火或燃燒時間小於5s,即灼熱絲引燃溫度(GWIT)大於750℃。對於連接器、接觸開關、電機和斷路器殼體等特定部件則還要求GWIT溫度850℃和灼熱絲可燃指數(GWFI)950℃。

澳洲標準委員會於2010年10月29號開始實施AS/NZS 60335.2.30: 2009新標準,對暖風機、電烤爐、電磁爐等發熱類電器產品增加了更為嚴格的要求,所有不能滿足此新標準要求的產品,禁止進入澳洲市場。該標準要求所有的塑膠材料都要做850℃灼熱絲實驗測試,合格判定:不能起燃(舊標準合格判定:允許起燃,30秒內自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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