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官宣:已到期的旅遊籤、學籤、工籤可延期至12月31日

對於滯留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來說,

有一個確鑿的好消息。

買不到回國機票的華人,

終於可以放心了!


7月14日,加拿大移民部在其新聞中心發出消息,延長過期訪客簽證(vistors permit)、學習簽證(study permit)和工作簽證(work permit)持有人的簽證有效性,直至12月31日。


在原來的規定下,這些簽證持有人在加拿大境內在簽證過期後,仍有90天的時間來向移民部提出簽證恢復申請。


但是,由於COVID-19疫情影響,臨時居民無法提供完整的申請信息,以及移民部也無法及時處理這些申請。而且,由於世界各地的航空旅行受到限制,許多臨時居民很難找到回國的航班,比如受到“五個一”政策限制的中國人。


因此,加拿大移民部實施了一項新的公共政策,延長了適用於加拿大境內外國公民原本要在90天內申請恢復簽證的期限。


簽證在今年1月30日之後過期的訪客、學生和工作者,只要仍然在加拿大境內,就可以最晚在12月31日申請恢復簽證,前提是符合其身份類型的申請要求。


這項公共政策還允許原工籤持有人,在等待恢復簽證申請的結果時,可以申請“僱主特定工籤”(employer-specific work permit)以確保可以繼續工作。在申請“僱主特定工籤”時,需要提供:

  • 工作邀請信;
  • 提交一份工籤申請,並且該申請是由勞工市場影響評估中心(LMIA)或LMIA豁免的就業邀請(LMIA-exempt offer of employment)所支持的;
  • 在這項為符合條件的外國公民所建立的流程之中,通知移民部。


也就是說,若因為難以購買回國機票或是航班取消等情況而導致簽證過期的外國公民來說,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直到12月底再做打算。


對於簽證還沒有過期,但已經滯留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來說,訪客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訪客記錄”文件(vistor record,不是簽證)來延長可以待在加拿大的時間。


學籤和工籤持有人也可以在簽證失效之前,申請訪客簽證以繼續留在加拿大。如果想要延長學籤或工籤,則需要滿足一定條件。


總之,對於滯留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來說,可以繼續放心地合法待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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