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十三五碳強度減20.5%,明年啟動碳市場

11月4日,《巴黎協定》生效當天,國務院公佈了《“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以確保完成”十三五“低碳發展目標,推動我國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峰並儘早達峰。

方案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到峰值,力爭部分重化工業2020年左右實現率先達峰,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運行,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初步建立,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試點示範不斷深化,減汙減碳協同作用進一步加強,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方案稱,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核電裝機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加強智慧能源體系建設,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提升非化石能源電力消納能力。

方案還確定了省級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期間,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20.5%,福建、江西、河南、湖北、重慶、四川分別下降19.5%,山西、遼寧、吉林、安徽、湖南、貴州、雲南、陝西分別下降18%,內蒙古、黑龍江、廣西、甘肅、寧夏分別下降17%,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分別下降12%。

方案稱,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到2020年力爭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躍、監管嚴格、公開透明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現穩定、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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