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峽縣人民政府關於依法整治東湖路、仲景大道的通告

東湖路、仲景大道長期以來佔道經營、私搭亂建、侵佔人行道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僅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及市民出行,更存在嚴重的安全及消防隱患。為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儘快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大氣汙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8號、《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依法整治東湖路和仲景大道,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點

未經批准,佔用城市道路、侵佔公共設施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其它影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違法行為。

二、整治時間

沿街經營戶必須在2020年12月10日前自行拆除到位。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法行為人自行承擔。

三、整治範圍

東湖路(東至蓮花路,西至白羽路);

仲景大道(東至白羽路,西至南北大街)。

佔用城市道路、侵佔公共設施,違法搭建雨棚、彩鋼瓦板房、廣告招牌、店外經營等違法行為。

四、整治要求

(一)沿街違規亂搭亂建建築物拆除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佔道從事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者將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二)對無故拖延、拒不拆除造成嚴重影響的,對聚眾鬧事、侮辱、謾罵執法人員或暴力妨礙執行公務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經營商戶及市民積極支持配合依法整治工作,共同維護安全、整潔、和諧、有序的城市環境。整治期間,造成購物、出行等不便,請廣大市民給予諒解。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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