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新發聲:運用區塊鏈等技術加強數字監管能力建設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科技委員會召開2020年第1次會議。會議強調,要強化監管科技應用實踐,

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加強數字監管能力建設,不斷增強金融風險技防能力,提升監管專業性、統一性和穿透性

央行最新發聲:運用區塊鏈等技術加強數字監管能力建設

區塊鏈技術對金融監管的挑戰

隨著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及相關企業在探索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尤其是數字資產的確權與交易的快速發展,我國金融監管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新挑戰。

傳統金融監管理論已經出現空白與漏洞

區塊鏈技術作為一種新型技術,還在不斷髮展之中的,隨著其在金融領域的應用範圍進一步擴展,必將推動金融監管理論的重大變革,傳統的忽略技術手段的監管理論已經不適應第四次工業革命和數字經濟時代的金融監管要求,重構金融監管理論刻不容緩。

傳統的金融監管方式已經滯後於技術的發展

作為底層技術的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已經溢出,既改變著金融行業的發展,也重新構造了金融監管的環境,技術不再是工具,而是呈現出與金融監管融合的態勢

,我們必須重視區塊鏈技術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推進金融監管方式變革。

區塊鏈技術在金融監管領域的應用路徑

區塊鏈技術是產生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在比特幣爭議不斷的同時,區塊鏈逐漸脫離比特幣,獨立地成為各國技術創新的熱點。區塊鏈具有不可篡改、不易丟失、去中心化、可追溯、全網記賬的特點,尤其是其去中心化的特點可以說是對傳統監管方式的顛覆,傳統的監管無論是設立監管機構還是制定法律法規,中心化的角色都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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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身就具有中心化權威屬性,監管機構本身就是監管中心者的角色,區塊鏈技術是否天生就與它們存在著衝突?其實不然,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徵和中心化的監管之間並非不可調和的矛盾,去中心化和中心化一直都是相對的。衝突確實存在,但是我們可以盡力尋找中心化與去中心化衝突的化解方式,探索區塊鏈技術在金融監管領域的應用新路徑。

將法律法規內嵌於區塊鏈技術之中

以智能合約為代表的區塊鏈2.0,將智能合約置於分佈式結構的上層,用編程式的合約規制經濟關係。智能合約也可以應用到行政規制的金融監管領域,通過以假設條件、事實和結果三段論的邏輯結構來構建監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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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入同法律規範等效的代碼,形成符合法律規範的智能合約,實現自動化執行和監管,從而改變法律傳統的外部制約的監管地位,變革金融監管理論,使法律制定與修改與代碼寫入、修改同步進行,從而實現法律與區塊鏈技術的嵌入式結合,真正用技術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機構的監管能力,為區塊鏈技術在金融監管領域的應用提供新路徑。

發展合規區塊鏈

通過打造一個一站式的區塊鏈平臺,金融機構可以藉助此平臺將業務系統數據整合上鍊,打造出一個區塊鏈的分佈式報表系統,在系統中數據公開透明、不可篡改,並且可以隨時調用,與機構內其他部門、甚至其他機構跨鏈建立相關關係;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區塊鏈中存儲的數據自動化實現KYC、客戶身份驗證、管理,有利於進行用戶畫像和信貸風險識別,為銀行資本充足率和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增強金融機構的風險防控能力和合規能力。

將區塊鏈技術納入監管沙盒機制中

監管沙盒具有試錯、糾錯、創新的特點,將區塊鏈技術納入監管沙盒之中,可以從篩選金融機構和企業、制定定製化測試方案、整合測試數據上鍊,實現便捷、動態、全面的評估,從而極大提高創新的效率、降低創新的成本、發揮監管科技的活力,為監管機構注入新的生命活力,實現監管理論和方式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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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通過打造一站式區塊鏈平臺,形成以金融平臺、監管平臺、企業三大主體為核心的鏈上多方協調合規共同體

,監管平臺的監管政策和合規指引以及金融平臺的日常數據都打包整合上鍊,形成一個個獨立的節點,各個節點之間異構多活,形成多方在線、點對點互聯的交互式結構。

金融平臺可以從鏈上業務數據自動化對客戶身份進行驗證和管理,監管平臺可以實時靈活調用合規政策和企業數據,企業也可以及時查看掌握監管動態和合規要求,根據合規指南及時調整業務,從而實現三個主體之間的良性互動循環,降低整個黃金珠寶行業的合規監管成本,提升整體的合規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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