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檢察院以制度創新為突破口 更好發揮民事行政檢察職能

為適應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檢察機關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做強民事檢察,也要做實行政檢察。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檢察院面對新挑戰,主動轉變傳統工作思路,積極創新工作機制,結合近五年來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問題、困難等情況,總結提煉好的經驗和做法,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擬定了《關於規範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簡稱《實施意見(試行)》。

東區檢察院以制度創新為突破口 更好發揮民事行政檢察職能

工作聯席會

為了獲得審判機關的理解與支持,確保《實施意見(試行)》儘快部署、有效實施,東區人民檢察院在文件正式出臺前,將《實施意見(試行)》送至東區人民法院徵求意見建議,並安排檢察官聽取一線辦案法官的意見。經過多次研究修改,東區法檢兩院於2020年8月7日正式會籤《關於規範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該意見主要提出瞭解決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中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存在分歧的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審判機關對檢察建議的接收、辦理、回覆工作流程,建立了法檢兩院共同解決重大、疑難、複雜問題的協作機制。

《實施意見(試行)》的簽訂既能更好地保障檢察機關開展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也對提升案件質量,提升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滿意度,促進司法公正和維護公平正義都具有積極的意義。下一步,東區檢察院將進一步細化制度流程,始終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的工作理念,妥善處理工作分歧,加快破解工作難題,以實實在在的辦案,做強民事檢察、做實行政檢察,忠實履行“法律守護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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