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來梅州尋親,竟把自己送進派出所

10月14日上午10時許,一男子匆匆來到豐順縣湯南派出所值班室求助,自稱黃某波,現年35歲,系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人,希望派出所能夠幫忙找到其離家多年的姑姑黃某。


男子來梅州尋親,竟把自己送進派出所

經瞭解,因黃某波的奶奶病重,其奶奶想要再見上女兒黃某一面。奈何黃某離家多年,黃某波只知道多年前姑姑離家出走,並嫁到了梅州市豐順縣湯南鎮某村,瞭解情況後,民警仔細詢問了,其姑姑黃某的個人情況和家庭情況利用移動警務終端

很快就找到了黃某所在村,並通過村幹部聯繫到了黃某本人,這本來是一件警察利用新科技手段為民解憂的好事,然而,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我們接著往下看...

期間,民警為進一步核實,該自稱黃某波的男子的真實身份,依託業務平臺核查,驚訝地發現“”該男子竟是一名涉案在逃人員!

於是,本著“不抓錯任何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的原則,民警不動聲色地與該案的受理單位,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坡心派出所取得了聯繫,得知這一訊息,該所所長很是興奮,請求湯南派出所協助,立即控制黃某波歸案。

原來,黃某波在2019年9月至10月間,以幫助他人在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農批市場找檔口為由,涉嫌詐騙28000元,後被茂名警方立案調查,並於同年6月24日辦理了刑事拘留手續,但一直未抓獲歸案。

在收到坡心派出所通過警務終端傳來黃某波所涉案件的《立案決定書》等相關材料後,湯南派出所民警依法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待移交茂名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另外

在湯南派出所被民警訊問時,黃某波在村幹部的幫助下,見到了其姑姑的兒子,終於完成了家人的囑託。只是他沒想到,自己也因此“一頭扎進”派出所。

不管怎麼說,犯了法就要受到懲罰,希望黃某波以後能改過自新,做個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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