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文化产业企业
为了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精神消费水平
同时加快同安区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同安区组织开展
2020年度同安区文化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一起来了解具体情况吧
一、申报条件
1.在同安区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在同安区纳税,无违规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文化企业(机构);
2.在同安区备案或注册、按时接受年检、诚信经营、组织规范、活动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文化社团;
3.从事行业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附件1,可至文末扫码查看下载)之列,且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同一申报单位一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以承担主要法律义务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二、申报范围
根据《同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同委宣〔2018〕36号)的第八条有关规定,本年度专项资金共支持十三个重点方向(附件2)。
(一)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二)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培育。
(三)重点文化改革发展项目建设。
(四)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
(六)培育新兴文化产业业态。
(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八)文化展会、大型论坛、时尚娱乐及大型赛事等活动。
(九)文化产业相关规划、策划和课题研究及文化产业人才培养。
(十)影视等文化内容产业原创项目。
(十一)国际、国内重要文化产业奖项表彰。
(十二)区属改制文化经营性单位补充注册资本金、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咨询、产业发展等相关支出。
(十三)其他经区文旅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支持的项目或者活动。
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2020年度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支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2020年度同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
2.专项资金申请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3.经审计的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完税证明;
4.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申请贴息的书面报告、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承诺书、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5.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控制性详规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合同等复印件;
6.申请奖励的,需提供文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审核证明;
7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附件4)。
五、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填写《2020年度同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提供相应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
2.同一对象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已申报成功的项目尚未完成验收,则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3.申请贷款贴息、奖励等项目的发生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申报时间拟定为2020年8月14日至21日,同安区政府网将作为唯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届时请登录同安区政府网查看相关工作要求。(复制网址粘贴到网址栏 跳转至同安区政府官网:http://www.xmta.gov.cn/)
所有申报项目应于8月21日前报送至同安区文化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政府大楼八楼区委宣传部8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731268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扫码下载):
1.《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同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同委宣〔2018〕36号)
3.《2020年度同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4.《2020度同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文化来源于人
也服务于人
文化产业,大有可为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团
13个支持方向,截至8月21日
抓!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