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與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別

【律師與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別】

律師與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別

1、 業務範圍的區別:法律工作者執業範圍除不得辦理刑事辯護案件外,其它業務範圍與執業律師範圍區別不大,但律師業務範圍較之相對廣泛.如司法部2001年6月已發文明確要求大中城市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停止辦理見證業務。

律師與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別

2、准入條件的區別:律師執業,應當取得律師資格和執業證書。取得律師資格應當經過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的,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法律工作者執業,應當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具備律師資格、公證員資格或者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人員,也可以申請從事基層法律業務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學歷條件只需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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