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需謹慎,還錢要留痕

借錢需謹慎,還錢要留痕:

借錢需謹慎,還錢要留痕

日常生活中,當事人之間發生借貸活動時,因借條彙總、訴訟時效等多種原因,需要重複書寫借條時,應當注意收回原借條,如果因客觀原因無法收回原借條時,應當在書寫總借條時,註明某年某月某日某金額的借條作廢,以便構成足以推翻原借條的有力證據。同時,在收回原借條進行銷燬時,要注意消滅證據的方式,如果僅僅撕毀原借條,經對方拼合粘貼,還有可能作為證據進行惡意訴訟。值得一提的是,借款還款涉及款項往來時,均應通過銀行轉賬,留下相應憑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