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春在司法事业中绚丽绽放: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张超

让青春在司法事业中绚丽绽放: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张超
让青春在司法事业中绚丽绽放: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张超

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张超

让青春在司法事业中绚丽绽放: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张超

张超,男,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8年进入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夏津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同事眼中的“工匠法官”

“他是个名副其实的‘拼命三郎’,干起工作来雷厉风行,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一年办三四百件案子,并且办案效率高、效果好。”同事这样评价张超。

张超同志始终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自2013年独立办案以来,年均结案300余件,连续多年位居全院法官结案数前列。2019年结案349件,最忙的时候一天开7次庭,更让同事们信服的是,这些年他所办结的案件,不但数量多,而群众满意度还达到了100%。

加强调解办和案。他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术,他办理案件的调撤率一直保持在60%以上。精益求精办精案。在近年来案件数量增加、办案任务繁重的背景下,他高度重视办案质效,以精益求精的法律工匠精神,用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典型案例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多年多个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多篇典型案例和法律文书被评为二、三等奖。强化调研促审判。张超以实现审判与调研“双轮”驱动及审判与文化互育共长为目标,在高效保质解决案件的同时,积极搞好调研宣传,多年来他所撰写的多篇学术论文荣获国家、省、市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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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服的“公正法官”

“张法官为我们的事做了好多工作,把法律规定讲得清清楚楚,双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赔多少,讲得明明白白,是个既讲公正又有人情味的法官。”一名来自河北省的当事人李某说。

“以前没有打过官司,案子起诉到法院后,咱一外地人担心法官能不能给我们公正处理,就托人找到张法官,想让他照顾照顾,张法官拒绝了。开庭时,张法官既讲法律,又论情理,双方当场达成了协议,第二天,对方就把钱赔给了我们。最让我感动的是,我这个案子本想找个律师代理,我打电话咨询张法官,张法官说赔偿问题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没必要再花钱了。我感到张法官确实能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这样的法官值得我们信任。”

多年来,张超坚持把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作为不懈追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权、慎独、慎微、慎友”,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无一次被当事人投诉,以实际行动树立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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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赞许的“创新法官”

“张超不光办案有一套,做工作创新也很有见解,是个会思考、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夏津法院某院领导对他如此称赞。

针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多、调撤率低、办案周期长的实际,在夏津法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张超同志积极争取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保险公司等单位参与案件处理,2018年11月,集诉前分流、司法确认、诉前保全、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一站式服务于一体的张超法官工作室在夏津县交警大队挂牌成立,实现了对交通事故案件的类案专审,切实减少了诉讼案件,提高了案件的调撤率,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020年以来,张超对工作室的工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从人员配置、工作模式、工作机制等方面创新工作室运行模式,突出了服务功能。成立了由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书记员组成的诉调裁团队,开展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传,与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及调解组织实现有效衔接与协作。今年以来在诉前已调处纠纷近百件,道交案件成诉率降低了30%,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灵活多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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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泽瑞

审核:任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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