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放妻书》

之前,网上流传了敦煌出土的古代“放妻协议”,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离婚协议书,被称为古代最美离婚书,全文如下:

盖说夫妇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

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

妻则一言十口,则反目生嫌。

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迁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媚,巧逞窈窕之姿,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全文一共九句话,言简意赅,先是叙述了两人因情投意合结为夫妻,再写了两人慢慢发现彼此不合,因此关系变得疏远甚至快要反目成仇,因此选择分别,最后是对女子的祝愿。

可是在古代离婚的女子或者是寡妇再婚真的那么容易吗?在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时期,女子一直处于弱势,从生下来,她们就没有了自主权,白居易在《太行路》里写道: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这确实是当时女性生活的真实写照。婚姻方面她们更是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比起对方人品,更重聘礼,盛行早婚。婚姻解除,也要实行七出三不去原则,片面强调丈夫的特权,规定夫有恶行,妻不得去,在家庭制度上,实行一妻多妾制、家庭等级制,维护夫权和家长权,维护妻妾不平等权。

那么,在那样的大环境下,女人是否有选择再婚的权利呢?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吧!

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母系社会时期

众所周知,我国最开始是母系社会,因为最开始人类还没有发明工具,所以最重要的就是采集和生育,由于女子在采集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便决定了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氏族制。只是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社会中心自然发生偏移,因此,从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父系氏族社会。这时候女子的地位渐渐降低,但是在秦朝的家庭立法中, 妇女在某些方面是和丈夫拥有平等地位的, 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打妻子与妻子打丈夫同等处罚等等。所以那时候女子的地位并没有那么低下,女子的婚姻是可以自主的。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因为战乱频繁、人口损失惨重,所以繁衍人口也是迫切的任务,所以这时候再嫁也是没有问题的。至在诸侯国君中, 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如息国国君息候被杀后, 他的夫人息伪成了寡妇, 楚文公马上娶她为妻, 对其恩宠有加。楚庄王时有一个陈国大夫夏征舒, 她的母亲夏姬死了丈夫后, 求婚者络绎不绝。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在《礼记》中已有

’壹与之,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再嫁’的言论,但是其实对当时的再嫁是没有什么限制的。

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真正提出“夫为妻纲”是在西汉后儒学思想正式成为正统思想之后,这时候不光有理论要求,而且统治者还把女子能否再婚写进了法律,要求妻子死了丈夫可以立马再娶,但是反之妻子却不能立刻改嫁,否则就要受酷刑。甚至为了阻止女子再嫁,

汉宣帝还设立了“贞妇顺女”奖,不改嫁的女子能够得到布帛。不过即便如此,当时再婚的现象还是存在,当时才女卓文君遇到司马相如之前就是寡妇,他们的故事后来也被传颂。

对妇女最为包容的时期应该是唐朝,这时候不以屡嫁为耻,那时候女子不仅可以再嫁,甚至三嫁都可以,著名的太平公主就曾改嫁,而且男子也不以娶了再婚的女子为耻,很多贵族男子,甚至是朝廷官员都娶了再嫁之妇。

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只是随着唐朝的没落,女子的地位直线下降,宋代的时候,程朱理学崛起,他们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对于妇女,他们更是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主张。程朱理学通过朝廷的宣扬,礼教之风日趋严厉,在这样的环境下,守了寡或者被休的女子再婚的情况渐渐减少了。与之相对的是,一些关于节妇、烈女的记载多了起来。自此之后,社会风气陡变,贞操观念日甚一日,女子再婚几乎没有可能。

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特别是元明以后,统治者大力提倡和推崇妇女守节,开始给这些妇女建立“贞节坊”、“烈女祠”,而且明太祖还曾下令只要能为丈夫守节的,不仅可以免除一家的差役,还有奖励。由此一来,其他人也纷纷效仿。除了对守节妇女进行奖励,对于失节的女子,官府还会严惩,如果官员娶了再婚的女子,那么官员是连前途都会丢了。统治者为了达到掌控和教化的目的,明朝后期,官府还推出了女教读本《内训》、《古今烈女传》等,将妇女彻底洗脑,使她们为夫守节从被逼到自愿,进一步荼毒了妇女的自主思想

在《明外史》中,记载了一个女子柴氏的故事,柴氏是夏县孙贞的妻子,一年冬天,一伙流寇流窜到夏县,柴氏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到山里面躲避,后来她和丈夫被流寇抓到。

流寇见柴氏年轻貌美,就起了歪心思,有一个人上前捏了一下柴氏的手,“刚烈”的柴氏立刻用牙将那个不认识男子摸过的地方的肉咬了下来。另外有个贼兵又碰了一下柴氏的胳膊,柴氏依然用牙齿咬掉被碰过的地方,最后流寇大怒,将柴氏活活砍死。

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由于封建统治者这样大力倡导与施加压力, 所谓节女、烈女迅速增加。在《古今图书集成》里面“闺节”、“闺烈”两部中收入的烈女节妇, 唐代的时候只有 51 人,宋代增至267 人, 而明代竟达 3.6 万人, 而清初 80 年间烈女节女即达 12000 人。

从那以后,女子守节成了一生的大事,而这又在妇女中演化了不少悲剧,有的女子在丈夫死后只能选择自杀,一方面是为了明志,另一方面,那时候的女子自己没有生存的能力,离开丈夫无法生活,只能选择自杀。甚至有的女子订亲后还未成婚未婚夫就死了,这样也要为他们守贞甚至殉情。这些虽然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但由于当时节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些成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乡规族约里也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嫁权利的条款。

直到解放初期推行新《 婚姻法》之后, 由于大规模的宣传和经济基础的改变,妇女的再婚权才渐渐得到保障。

从嫁娶自由到夫死妻殉情保贞洁,中国古代女子再婚权是如何发展的

时至今日,女子的地位大大提高,女性主义风行、女性意识蓬勃,女子不仅可以自主选择婚姻,而且在经济、政治上的建树也不让须眉。女性的人格从附庸到独立、婚姻从包办到自由,经历了几千年的洗礼,这是一条漫长的历程,也是一场艰苦的斗争。它的成功,有时代的因素,更多的是人们的努力和奋斗, 特别是妇女的勇敢的追求。是她们让我们今天可以轻松地走在阳光下,享受这自由的一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