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峰輝,無期!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 2019年2月20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受賄、行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房峰輝犯受賄罪、行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房峰輝,無期!

房峰輝

2018年10月16日,新華社發佈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軍委對中央軍委原委員、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

經查,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

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軍籍處分,取消其上將軍銜。

2018年1月9日,新華社發佈消息:日前,經黨中央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房峰輝(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原委員、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因涉嫌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