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有時候很想辦成一件事情,竭盡全力卻竹籃打水一場空,相反,有時的無心之舉,卻可以收穫意想不到的回報,這就是古人所謂的歪打正著。清代道光年間有位縣令,官銜為七品,與朝廷大臣相比,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芝麻官。但是,由於縣令送錯300兩銀子,結果連升好幾級,幾年後竟然成為封疆大吏。
此人名叫吳棠,清朝安徽盱眙(今明光市三界鎮)人,沒有顯赫家世,雖然不能說出身貧寒,但也只是普通家庭。沒有傘的孩子,必須努力奔跑,吳棠從小非常懂事,讀書相當用功:"家奇貧,不能具膏火,讀書恆在雪光月明之下。"其努力程度,不亞於螢囊映雪的車胤,也不遜色於鑿壁偷光的匡衡。
天不負有心人,勤學苦讀,加上天資聰穎,吳棠於道光十五年考中舉人,此時他年僅十七歲,已具備做官的資格。為了照顧家庭,吳棠沒有繼續深造,平時在家種地,偶爾也會到達官貴人家裡做短工。因為缺少過硬關係,不擅長阿諛奉承,自從中舉之後,吳棠一直沒有混個一官半職。
俗話說,酒香不怕巷子深,是金子早晚都會發光,中舉十幾年後,年近四十的吳棠接到一份委任狀,朝廷派他到桃源縣當縣令。對於這份工作,吳棠非常滿意,感恩朝廷對他的信任,不敢有絲毫懈怠,加班加點工作,起早貪黑忙於政事。主政桃源縣期間,吳棠心繫百姓,經常便裝出行,帶著隨從微服私訪,體察民情,及時解決困難。
每次發生水災,吳棠不顧個人安危,衝在最前線,帶領下屬和百姓一起治理水患;當時盜匪橫行,前幾任縣令都束手無策,吳棠不信邪,堅決與盜匪鬥爭到底,親自指揮士兵圍剿,最終徹底清除桃源縣周邊的盜匪,深得百姓愛戴。在桃源縣做縣令的十幾年間,吳棠政績突出,可圈可點之處太多,可惜始終沒有被提拔。
吳棠的心態非常好,並沒有因原地踏步而自暴自棄,在其位謀其政,寬以待人嚴於律己,結交不少珍惜朋友,包括湖南道員劉某。吳棠和劉某相識多年,瞭解彼此的性情、脾氣,兩人稱得上至交。劉某因病去世,古人都有葉落歸根之習俗,劉某的兒子帶著父親的棺材返回老家安葬,途徑清河縣。
巧合的是,吳棠剛從桃源縣調到清河縣,職位依然是縣令。得到故友靈柩經過清河縣的消息,吳棠非常傷心,但公務在身,不能親自送故友最後一程,只好拿出積攢的三百兩銀子,讓僕人送給病故的劉某的兒子,作為禮節上的慰問。僕人立即出發,很快來到河邊,詢問道:"這是否是道員的靈柩?"
兩位披麻戴孝的女子點了點頭,僕人以為找對了地方,趕緊把縣令吳棠的三百兩銀子奉上,並轉述縣令的哀悼之情,然後匆忙返程。看到僕人回來,吳棠問他事情辦得怎麼樣,聽完僕人的彙報後,吳棠大吃一驚,因為他清楚記得,好友劉某隻有一個兒子,並沒有女兒,感覺僕人肯定弄錯了。
吳棠又派人打聽,果不其然。原來,河邊停放著兩位道員的靈柩,其中一位是劉某,另外一位是道員惠徵,吳棠並不認識惠徵。吳棠沒有責怪僕人,只好又帶著三百兩白銀,親自送到故友劉某兒子的手中。既然兩位道員的靈柩距離很近,吳棠不僅沒有要回送錯的銀子,還到惠徵的靈柩前祭拜。
惠徵的兩個女兒感動落淚,覺得吳棠與父親素不相識,都能如此慷慨,實在太難得,並表示:"他日若能富貴,絕不忘縣令的恩情。"吳棠沒有把此事放在心上,告別兩女子後返回衙門,繼續處理當天的事情。不久後,惠徵的一位女兒入宮為妃,她就是葉赫那拉·杏貞,即後來的慈禧太后。慈禧沒忘記當年吳棠的恩情,吳棠從此平步青雲,從小小的縣令,幾年內數次被破格提拔。
咸豐十一年,吳棠被提拔為江寧布政使,這是從二品官職,兩年後又晉升漕運總督。同治五年,吳棠再次升遷,擔任閩浙總督,同時兼任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書,成為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一次美麗的錯誤,送錯三百兩銀子,讓吳棠官運亨通,印證了古人的一句話:"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參考資料:《崇陵傳信錄》《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