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法院:成功扣劃公積金 人不見案也結

9月3日,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將執行款107589.35元發放至申請執行人張某銀行賬戶,看著錢到賬,張某連聲說道:“謝謝執行局的法官們,他(被執行人)人都找不到,這都兩年了,要不是你們多方努力扣劃了他的公積金,我這錢估計也是要不回的。”

2016年7月,張某申請執行與何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執行法官採取了各種查控手段,均未發現何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在查詢瞭解其財產情況的同時,執行法官到何某曾經供職的某銀行了解何某下落,被告知何某已於2014年辭職,去向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執行法官沒有放棄,考慮到何某之前工作的單位為其辦理了社保並繳存了公積金,便通過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了何某的公積金賬戶餘額。隨後,執行法官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執行裁定書,要求將何某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餘額109024.35元扣劃至法院。但按照該市公積金提取相關程序,該款無法直接扣劃至法院賬戶,只能將該款提取至何某在建設銀行或者工商銀行開設的銀行賬戶。

執行法官想起何某在建設銀行有一賬戶,但之前銀行以該賬戶是不動戶為由,沒有協助將該賬戶凍結。為防止在公積金到賬後何某將款取走,執行法官趕赴銀行要求將何某的賬戶凍結,而銀行工作人員再次以同樣理由拒絕協助。執行法官向銀行工作人員宣讀了要求其協助執行的相關法律依據之後,明確告知其拒不協助執行的法律後果。最終,該建設銀行支行向省行說明了需要協助執行的具體情況並經省行授權,將該賬戶成功凍結。次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何某公積金賬戶內全部餘額提取至被何某被凍結的銀行賬戶內,款一到賬,銀行便配合法院成功將該款扣劃至法院賬戶。據悉,這是該院首次通過強制扣劃個人住房公積金執結案件。(楊玭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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