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 | 深圳祭出組合拳,打造法治政府建設新標杆


法治政府 | 深圳祭出組合拳,打造法治政府建設新標杆


建設法治政府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對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具有示範帶動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市委、市政府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在全國率先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示範城市”的戰略目標,把“法治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對標新要求,謀劃新舉措,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法治政府 | 深圳祭出組合拳,打造法治政府建設新標杆

《法治日報》2020年04月17日


“關鍵少數”帶頭示範


  在深圳憲法公園裡,一塊刻有繁體“法”字的方石與莊嚴肅穆的憲法牆相映成輝,引人駐足。事實上,從深圳這座城市誕生伊始,法治早已鐫刻在城市基因裡。
  從誕生開始尊崇法治,深圳一步步描繪出絢麗的法治建設藍圖。1994年初,深圳在國內地方政府中首次提出建設法治城市的目標,並隨之開啟了鍥而不捨的奮鬥征程。2008年,深圳出臺全國首個《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2009年,深圳市政府出臺1號文件《關於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若干意見》,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統籌研究全市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2017年,深圳出臺《法治中國示範城市建設實施綱要(2017-2020年)》,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中心工作謀劃推動。
  近年來,深圳市委書記王偉中、市長陳如桂帶領全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市開展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情況書面報告工作,覆蓋11個區、19個市委部門和34個市政府部門。


  為發揮“關鍵少數”的帶頭示範作用,深圳建立市政府常務會議“局長講法”工作機制,邀請法學專家開設專題法制講座,組織市領導、局處級幹部旁聽法院庭審,在政府內部形成尊法、學法、用法、守法的風尚。從2019年11月開始,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開展“雙月學法”活動,市領導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常務會議上集中學習重要法律法規,提升領導幹部法治意識和依法執政能力。
  除上課學法,深圳市委、市政府還自覺接受做好自我監督和接受外部監督工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

用足用好立法權


  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為這片改革先行的熱土增添了騰飛翱翔的強勁動力。
  獲得立法權後,深圳一次性面向全國招聘100名立法幹部,為深圳法治建設構築了中堅力量。在一路“摸著石頭過河”的開拓路上,深圳至今共制定229件法規、319件政府規章,成為中國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創造了國內多個立法上的“第一”。構建以商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夥、破產、清算為主的市場主體建立和退出的完整體系;形成以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最低工資保障、欠薪保障和工傷、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立法為基礎全覆蓋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體系;打造以科技創新促進、知識產權保護、技術秘密、創業投資、碳排放管理、改革創新促進等條例為主,助推新經濟創新發展的保障體系。圍繞前海開發開放,深圳相繼出臺前海合作區條例、前海合作區管理局規定、前海保稅港區規定和深圳國際仲裁院規定,為前海的迅猛發展奠定法制基礎和法治平臺,使前海成為名副其實的“改革探路尖兵”和“特區中的特區”。


  為保障立法質量,深圳始終堅持開門立法、民主立法,從上世紀90年代起就開創性地將法規、規章草案登報公開徵求意見,2000年首開立法聽證之先河。此後,專家論證會、問卷調查、微信立法聽證、立法評估、立法工作聯繫點等多種方式被廣泛應用並常態化,吸引了更多公眾參與立法。2016年,深圳啟動立法協商工作,實現各界別政協委員有序參與立法,充分集中民智、反映民情、體現民意。同時,深圳還在全國率先實行政府規範性文件前置審查和公告制度,建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立改廢釋並舉,免除陳規陋習之害。
  與時俱進,落實先行示範區建設的新要求,深圳正通過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積極發揮立法引領和制度供給的作用,抓緊推進《深圳經濟特區深化營商環境改革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等重要法規的起草和《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的修訂工作。此外,科技創新條例、社會信用條例、企業破產重組條例、個人破產條例等立法工作也已提上議事日程。
  據瞭解,深圳不斷豐富完善的立法實踐,極大地解放生產力,激發社會活力,降低人們的交易、合作成本,創造大量的制度紅利,同時也為國家完善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供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行政執法打出“組合拳”


  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嚴格執法行為規範、創新執法模式以及嚴格執法監督,是深圳在行政執法方面打出的一套“組合拳”,也是深圳持續提升依法治市水平的“必殺技”。
  近年來,深圳在多個領域加大執法力度,開展了一系列專項執法活動。深圳市交警局啟動“深圳法治通城行動”,以法治的思路和手段,讓城市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星期一查電梯”“星期三查餐廳”“九號查酒”“農產品任你查”等一批“直播式執法”項目,將一批群眾關注度較高的行政執法“賬本”攤開到公眾面前,讓監管更加公開公正透明。
  在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深圳一直強調執法規範化建設。早在2014年,深圳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就編制了權責清單,曬出政府職權“家底”,將“責任清單”與“權力清單”有機結合,強化部門的責任意識。2017年起,深圳大力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將執法事項運行全過程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在執法過程中實現執法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在執法結果上堅守合法性底線,進一步提升了執法規範化水平。


  為滿足社會公眾對執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深圳不斷創新行政執法方式。2015年,深圳市城管局聯合市司法局下發推廣“律師駐隊”工作模式的指導意見,用駐隊律師貼身服務的模式破解執法難題。2019年2月,深圳市政府印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隨機之外無檢查”“清單之外無事項”的部門聯合監管,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
  良好的權力運行離不開有力的監督。深圳不斷延伸行政執法監督的觸角,加大行政執法監督的力度,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2017年,深圳引入社會監督力量,聘任首批市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至今共開展15場專題監督活動,對深圳拓寬監督渠道、延伸監督觸角、提升監督水平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2019年,深圳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系統建設,力爭實現對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智能化執法監督的全覆蓋,藉助雲平臺、AI智能等輔助手段確保執法監督不留死角。
  通過多年的努力,在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辦舉辦的首次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中,深圳已在初評中入選綜合創建候選城市。
來源丨法制日報(記者/唐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