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手拉手走在街上,犯法了?

「疫情」手拉手走在街上,犯法了?

巴黎4月17日電(魯佳)自新冠疫情在法國爆發以來,當局已對公眾外出作出限制規定,但有時人們在踐行中仍會有種種困惑,比如讀者哈努(Rannou)質疑,外出是否可以與伴侶牽手而行。

「疫情」手拉手走在街上,犯法了?

據《巴黎人報》報道,法國於3月23日頒佈的法令中明確,離家必須填寫出行證明,勾選相應的外出事由。具體來說,只有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的人們才可能一起外出。按照法國總理愛德華·菲利普(Édouard Philippe)的說法,與兒女一起外出散步或做運動須在離家方圓一公里之內,不得超過一小時。

「疫情」手拉手走在街上,犯法了?

問題是,自從這項法令頒佈以來,仍存在一些“灰色地帶”。法令強調,必須優先考慮個人外出。這似乎與愛德華·菲利普的說法並不完全一致。內政部解釋說,必須考慮到特殊情況,比如對於單親家庭來說,家長不能讓未成年的孩子獨自一人在家。

內政部補充說,在其它情況下,還需要執法人員在進行出行檢查時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斷。可以認為,行政當局為警察和憲兵的執法留出了迴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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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牽手,從醫學角度來看,兩人一起外出散步,牽手並不比肩並肩地站在一起更危險。但在法律角度,人們須嚴格遵守“一米”的社交距離,就購物而言,必須證明具有兩人一起外出購物的合理性,例如單獨一個人拎不動購買的所有東西。實際操作中,兩人一起走在街上,必然會引起執法人員的關注,從而可能導致罰款,不論是否手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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