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

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玉林市

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園區管委,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玉林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

玉林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推動能源結構調整,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禁燃區劃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高汙染燃料目錄》《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規範。

二、禁燃區劃定原則

(一)科學規劃,協調一致。禁燃區劃定方案要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天然氣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文件相協調,科學銜接。

(二)由內到外,突出重點。結合本市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應、城市路網等基礎配套設施情況,由內到外劃定,其中中心城區、工業園區等區域作為重點,率先劃定實施。

(三)循序漸進,適時調整。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結合大氣汙染防治要求,適時拓展禁燃區範圍。

(四)各方協同,疏堵結合。堅持政府市場協同,堅持全面依法推進、落實各方責任、全民參與,部門協作,疏堵結合,引導替換高汙染燃料。

三、高汙染燃料界定

結合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費結構、經濟承受能力,高汙染燃料參照《高汙染燃料目錄》中Ⅰ類(一般)燃料種類界定,即:

(一)單臺出力小於20蒸噸/小時的鍋爐和民用燃煤設備燃用的含硫量大於0.5%、灰分大於10%的煤炭及其製品(其中型煤、焦炭、蘭炭的組分含量大於表中規定的限值)。

部分煤炭製品含量限值表

玉林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

(二)石油焦、油頁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四、禁燃區劃定範圍

玉林市市區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範圍:東至玉東新區五彩田園南藥園、茂林鎮新寨村,經鬼門關、北流市三環西路至北流鎮涼水田村,沿同城大道(規劃中)至玉林北站(規劃中)再至北流市西埌鎮田心村;北起北流市新圩鎮鎮區南面下坡村和白鳩江村,經葫蘆嶺北面到北流市大里鎮羅樣村,再經馬騮嶺西面、掛榜山西北面到玉州區名山街道騰揚村,沿外環快速路(規劃中)經城北街道高山村、仁東鎮西岸村、都橫嶺北面到玉州教育城;西至中醫藥健康產業園,經仁厚鎮上羅村、仁厚村到仁東鎮都甘村,再經福綿鎮上櫪村、香山村,沿福綿鎮北面天河路到西福路,沿西福路經萬濟橋東面、福綿鎮青嶺村至寶嶺村大沙浪,沿發展大道(在建)至福綿鎮橫嶺村,再沿向海大道(規劃中)到新橋鎮新沙村;南沿工業大道(規劃中)經福綿區新橋鎮的五崗嶺北面到玉州區南江街道分界村,沿南深高鐵(規劃中)經陸川縣珊羅鎮六燕村、四樂村到南江街道雲良村,再沿發展大道(在建)經塘岸高速收費站、茂林鎮鹿潘村、鹿塘村到新寨村。劃定範圍總面積約370.60平方公里,詳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設計院出具的示意圖《玉林市市區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範圍》。

五、管理要求

(一)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開展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工作的重要意義,圍繞各自承擔的主要任務,科學制定方案,細化分解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形成事有專人、人有專責、層層負責、責任唯一的組織格局,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本方案規定的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汙染燃料的設施;禁燃區內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現有燃用高汙染燃料的設施,有關單位或個體應當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或改用清潔能源的,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適當延期,不能達標排放的不予延期。

(三)高汙染燃料燃用設施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或個體應當採取措施,確保排放的汙染物達到國家、自治區規定的排放標準。

(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監督局以及燃氣、電力、熱力等能源供應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禁燃區的監督管理,並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引導禁燃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清潔能源,保障城市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禁燃區工作方案;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禁燃區內企業單位燃煤鍋爐的淘汰工作,加強對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能源規劃和能源項目建設。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做好禁燃區內工業企業燃煤鍋爐的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工作,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貫徹落實鼓勵工業企業改用清潔能源的優惠政策。

市公安局配合做好禁燃區內高汙染燃料燃燒設施的拆除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落實禁燃區專項工作經費,協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鼓勵改用清潔能源的優惠政策。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快推進天然氣供氣管網建設,提供穩定、可靠、安全、高質的保障服務。

市市場監管局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利用的原則,開展城市建成區內企業單位燃煤鍋爐的淘汰工作,依法對承壓鍋爐等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和行政許可工作;定期將禁燃區的鍋爐登記許可、使用、淘汰情況彙總報送到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北流市、陸川縣、玉州區、福綿區、玉東新區做好禁燃區實施工作;配合各縣(市、區)和相關工業園區對在禁燃區內銷售高汙染燃料的行為進行查處。

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配合做好禁燃區劃定的宣傳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監督局配合北流市、陸川縣、玉州區、福綿區、玉東新區開展禁燃區實施工作。

燃氣、電力、熱力等能源供應單位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滿足禁燃區內能源供應需求。

(五)違反禁燃區規定,新建、擴建燃用高汙染燃料的設施,逾期銷售、燃用高汙染燃料,以及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的規定,由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六)強化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刊登、播放禁燃區環保公益廣告,倡導“綠色生產”“綠色生活”理念,充分發揮媒體和群眾的監督作用,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建共管禁燃區的良好氛圍。

(七)本方案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玉柴工業園、中醫藥健康產業園等開發園區積極主動協助政府開展禁燃區實施工作。

(八)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玉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玉林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玉發改環資〔2015〕10號)同時廢止。

玉林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