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常寧市公務租車暫行辦法》的通知

登記號:CNDR—2020—01004

常政辦發〔 2020 〕 5 號

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常寧市公務租車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常寧市公務租車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常寧市公務租車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湘辦發〔2019〕13號)、《常寧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常辦發〔2016〕13號)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意見,為加快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公務租車管理制度,從嚴控制公務租車費用,切實保障公務出行,滿足公務用車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市所有行政企事業單位。

第三條 各單位應按規定統籌使用保留的應急、機要通信車,確保工作正常運轉。按照中央、省、衡陽市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規定開展公務租車活動。

第二章 公務租車的範圍

第四條 公務租車主要用於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通知的重要會議、活動和緊急公務,專項檢(督)查、考核(察)、調研、公務接待及工會走訪,處理突發應急事件,執行特殊工作任務,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公務活動。

第五條 根據《常寧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常辦發〔2016〕13號)有關規定,各單位一般公務出行應遵守以下要求:

享受交通補貼人員交通補貼保障範圍內的公務出行,由個人自行選擇社會化出行方式,費用支出在個人公務交通補貼中解決;交通補貼保障範圍外的公務出行,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確因公共交通不便或緊急公務出行需要,可選擇公務用車管理服務平臺車輛出行,在公務用車管理服務平臺無法保障情況下,可租用政府採購確定的社會租車平臺車輛出行。

第六條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片區)工作人員交通補貼保障範圍外,因工作需要確需租車的,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定點租賃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嚴格控制費用。

第七條 國有企業租車辦法由本單位制定,報主管部門審批、市委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備案。年交通費用總額(含車補)應低於車改前3年交通費平均費用。平均費用以車改時財政審定的數據為準。

第三章 公務租車的程序及審批

第八條 因公務活動租車,各單位應租用通過政府採購確定的社會租車平臺車輛,嚴禁租用職工、個人的私有車輛。

第九條 定點社會租車平臺的車輛應歸口市公務用車管理服務平臺集中管理,錄入常寧市公務用車服務信息平臺,統一安裝GPS定位系統。

第十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公務租車審批制度,按程序從嚴審批。各單位應確定1名工作人員作為單位用車業務聯絡員。公務租車統一歸口向公務用車平臺申請,在公務用車平臺無法保障用車情況下,由公務用車管理服務平臺安排通過政府採購確定的社會租車平臺車輛(中巴車、大巴車除外)。

第十一條 公務租車費用結算時,必須憑公車平臺系統的租車記錄結賬,租車記錄應包含里程、起止時間、地點和事由。沒有租車平臺系統的租車記錄,單位不得報賬。遇有疑問時,可到信息平臺查詢車輛運行軌跡予以確認。

第十二條 各單位根據乘坐人數、經費預算、出行地點等因素,合理確定租用車輛的類型。不允許超過中央、省、衡陽市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的標準租用車輛。

第四章 公務租車費用安排及執行

第十三條 公務租車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嚴格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執行。租用社會車輛費用實行總額控制,原則上不能超過本單位車改後全年交通費總支出(含交通補貼)的5%,下鄉扶貧、舉辦或承辦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產生的租車費用除外,所需租車費從會議(活動)專項經費和辦公經費中解決,具體金額由財政核定。

第十四條 屬於下鄉、出差性質的公務租車,租車期間個人不再領取差旅費中的交通費。

第十五條 由多個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調研等工作,由牽頭部門按規定統籌租車事宜。

第十六條 公務租車費用由各租車單位跟社會租車平臺每月結算一次。

第五章 監督問責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操作規定,應建立公務租車臺賬,加強對本單位公務租車活動和經費報銷的管理,對本單位公務租車審批費用、結算及規模控制負責,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單位公務租車第一責任人,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公務租車費用支出進行審核把關,杜絕公務租車的隨意行為。各單位要將公務租車列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監督檢查範圍,並自覺接受紀監委及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八條 每年度由市紀監委牽頭,會同發改、審計、財政、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等部門對各單位公務租車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委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9年2月2日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常寧市公務用車租車暫行辦法》(常政辦發〔2019〕3號)同時廢止。

附件:常寧市公務租車價格表

附件:

常寧市公務租車價格表

序號

車型

目的地及單價(最高指導價)

備註

塔山鄉、白沙鎮

其它鄉鎮

衡陽市

長沙

1

小車

300元/半天

400元/天

200元/半天

300元/天

400元/趟

1200元/趟

1、租車到衡陽、長沙每增加用車1天加租車費200元,以此類推,司機食宿費用由租車單位負責。2、租車4小時以內為半天,4小時以上為全天。

2

商務車

420元/半天

500元/天

240元/半天

360元/天

480元/趟

1400元/趟

說明:租車除小車、商務車以外的公務租車,按市場價格計價。

常寧市租車定點供應商:

1、常寧市興達出租有限公司 聯繫人:唐建波 13469129472

2、常寧市君鴻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聯繫人:黃梅梅 0734—7396168、17382152333

注:兩家租車定點供應商最後報價折扣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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