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打折、洩露個人信息…雙十一前夕三部門發話了

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會議從加強平臺內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等九個方面對互聯網平臺企業提出了明確要求。

虛假打折、洩露個人信息…雙十一前夕三部門發話了

會議指出,線上經濟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在“雙十一”促銷期間,強迫商家“二選一”等競爭失序問題突出,促銷規則暗藏玄機,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絕,消費維權實施困難,違法廣告時有出現,直播營銷問題凸顯,侵害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線上市場秩序。

會議從九個方面對互聯網平臺企業提出了明確要求——

不得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排除限制競爭。不得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協議和違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等行為;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強迫商家站隊“二選一”,對平臺內經營者的選擇平臺行為實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自覺維護線上經濟競爭秩序。杜絕刷單、刷評、炒信等失信造假行為,不得發佈浮誇的直播帶貨“戰報”虛增流量,不得從事商譽詆譭、裹挾交易等違法違規競爭行為,或依託算法推薦、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進行“隱形”不正當競爭行為。

加強線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治理。嚴格落實產品質量責任,嚴控假冒偽劣商品宣傳和銷售流通,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積極協助執法部門查處侵權假冒違法行為。

加強食品安全治理。嚴格履行入網經營者資格審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保證入網經營者註冊、許可證明文件的真實性,不得銷售來路不明、渠道非法、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食品。

加強廣告審核。嚴格規範廣告發布行為,提高廣告品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內容。

加強平臺內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加強對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加強對虛假打折行為的管控,不得藉助自身優勢地位向平臺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樹立消費者至上理念,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舉報處理和反饋機制。依法落實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產品“三包”等規定,積極探索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創新。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高度重視消費者個人信息數據安全、使用與保護,嚴格防範個人信息數據被洩露和濫用。嚴控各類平臺和App過度收集用戶數據且洩露和濫用,避免電信欺詐等次生風險發生。

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遵守《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依法享受納稅優惠。

雙“十一”後,市場監管部門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依法查處一批違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違法案例,密集出臺一批規章制度。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已經公佈了《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接下來還將制定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平臺經濟行業的反壟斷指南》等一批規範線上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

虛假打折、洩露個人信息…雙十一前夕三部門發話了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編輯:麥田

審核: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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