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論第四十四回

在自然界生死輪迴這一自然宿主,對生命而言是一個老生長談的話題,在這裡人類的認識當中已經有三教九流眾多學術給人耳目一新,宗拜有加。下面在下便說說自已對自然界生命生死的看法。

大自然中所形成的任何一種生命都應該是有定數的,對於它的生和死,存在和消失也都是有定數的,任何一種生命的生存都離不開貪想望。因為是一種生命,要生就一定需要生活的物質條件和精神條件以及各種生存條件,離開每一個條件,對於生存都是問題,因此生命生存的第一條件就是要貪,因為貪念的心裡,帶來的思想自然是惡在前善於後,其實生存之惡是必然的,由於生存的思想生命中帶來的又一個心裡貪念是希望自已過的幸福,因此說每一個希望的後面都會帶給自己一種生存的行動,來希望自生的享受和感覺。正所謂古語說的人不為自天誅地滅的道理。人至如此,當然作為每個生存的自然生命也該如此。也可以說自然界的生命存在式無貪不生,無生不貪。對於貪到一定境界,這個貪的定數夠了,生也就到時了,開始不貪了,生不談了這個生命也就消失了,也就是人們說的死去了,但是每個生命由生到死都存在於大自然的時空中的每一個過程到那裡去了,它就象一幅畫一樣是永遠在那個時空斷懸掛呢還是時空過去就消失了呢。這個問題我認為時空過去自然就消失了,正所謂時空,就是時間一過空空如一,什麼也不存在了,它就是一個過程而已,因此對於輪迴而言,生命只是一個變化的過程,也不可能再回到原來的位置上去,生命只活在當時,一死便了,消失己盡,更無所謂輪迴一說。夲回暫談於此,該文原創首發,請勿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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