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與公務員有何本質區別?

上德不德而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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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作為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職業之一,常被比作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年輕一輩的路,而年輕一代身心發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質提高的程度,會影響到國家的興衰,因此人們把“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崇高稱號給予人民教師,那麼教師是公務員嗎?教師與公務員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要明確一點,教師不是公務員,編制、工資體系都跟公務員不一樣。教師的編制叫做事業編制,公務員的編制則叫做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對應的就是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按照收支方式不同一般分為三種:國家全額補助單位、國家差額補助單位、自收自支單位。大學一般屬於差額補助單位,部分由國家出資,部分則由學校自身收入填補。而公務員的工資都是由國家全額出資的,升職標準、職稱評定都跟事業單位不同。

教師與公務員的區別

一,身份不同

公辦教師和公務員雖然都吃“公糧”但它們身份有本質區別。公辦學校屬於事業單位,公辦教師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而公務員是納入行政編制管理的國家公職人員。通常所說的“教師考編”就是指公辦學校教師招錄考試,若通過考試,就會被安排到一所公辦學校任教,同時擁有事業編制,成為一名“事業人”。如果成功通過公務員考試“上岸”,就是擁有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一般會被安排在政府機關或群團組織工作。

二,地位不同

國人自古就有一種身份意識,人們普遍認為公務員是“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執行人員”,那麼誰的地位高,不言而喻。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是兩條線,很難互通。就算在同一個單位上班,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想轉為行政編制工作人員也幾乎不可能(個別特殊情況除外)。而公辦教師就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和公務員之間的地位是有差距的。

三,晉升渠道不同

公務員晉級是從科員、副科級領導、正科級領導、副縣級領導這樣的階次依序上升。比如,某縣教育局局長就是正科級領導。而教師是依靠職稱晉升: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

四,收入不同

《教師法》有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各個地區基本上都是按照該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公辦教師的工資確實是參照公務員工資來核算。在同一區域內,公辦教師的工資與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相當。

不過工資是工資,收入是收入。在不少地區,公務員每月到手工資只是其收入的一部分,每年年底還會有部分“獎勵”。有些地區,只是公務員年底“獎勵”這一項,差不多就是教師一年的工資。

雖然教師不是公務員,但教師卻有其重要的意義,人民的文化水平和社會的素質水平是掛鉤的,而教師在其中起決定性作用,因此無論教師是不是公務員,投身教育事業都是很好的選擇。


梅州華圖


我覺得老師同公務員同屬於國家編制體制內,兩者有區別,教師的工作屬於事業單位制,它屬於專業技術崗位,他需要專門的任課教師,傳授專業很強的知識技能,教師負責培養國家人才,為國家建設,科研創新輸送頂尖人才,而且教師的工作不僅是培養人才,還帶領學生認知新鮮的事物,動手實踐活動,感受生活,通過科學實驗,感知新事物的微妙變化,並且培養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從不同角度看問題,思考問題,培養學生好的行為習慣,遵紀守法,愛護公物等等,教師的工作基本都是圍繞學生,圍繞課堂進行。公務員從編制上來講屬於行政編制,可以參與國家的公共管理,它的出發點就是,為社會服務,為人民服務,幫助老百姓脫貧創收入,過上好生活,讓人民享受該有福利政策待遇,制止社會上一切不利於社會建設的敵對分子,恐怖分子,為社會發展與建設提供公共服務。公務員都有公權力,參與社會行政管理,都代表政府為百姓謀福利,為社會謀發展,公務員在人們心目中就是官員,受人尊敬,不同於教師。這些觀點有些很片面不針對任何人團體和組織,僅個人觀點,有說的不對的,不喜歡的,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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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本質的不同就是身份不同:教師是事業編制,公務員屬於公務員編制。

教師沒有行政級別,公務員有行政級別。

教師是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晉升職稱。職稱分為初級職稱、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初級職稱對應的是專業技術十二級和專業技術十三級;中級職稱對應的是專業技術八級、九級和十級;高級職稱分為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副高級專業技術五級、六級、七級;正高級職稱對應的是專業技術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教師晉升職稱採取設崗的辦法,就是一個單位的職稱崗位是有限制的,如果這個單位的崗位已滿,就不能晉升職稱,必須有了空崗以後才能有晉升的機會。

公務員實行基層公務員職務與職級雙軌制。公務員職級職級並行,使公務員能夠做到不晉升職務也可加薪,就是到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相應級別的待遇。

教師和公務員最大的不同是教師必須通過職稱晉升大幅度增長工資。公務員是到了一定年限就可以享受對應級別的工資,晉升空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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