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丫:我沒文化,不知道觸犯了法律。網友:沒文化不等於沒良知!

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趙本山徒弟胖丫被判3年”的案件終於在4月19日過了庭審。

判決如下:

趙丹(藝名:胖丫)和郭靜

均因犯生產、銷售假藥罪

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判處有期徒刑和罰款

其中胖丫被認定為“共犯”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繼續追討其違法所得10萬元。

胖丫:我沒文化,不知道觸犯了法律。網友:沒文化不等於沒良知!

而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中觀看庭審現場中,胖丫說了這麼一句話:“我沒文化,不知道觸犯了法律”

胖丫:我沒文化,不知道觸犯了法律。網友:沒文化不等於沒良知!

而檢方現場則直接回應稱,有沒有文化、你掌握文化的程度,和是否觸犯法律之間是不對等的,有沒有文化和一個人的良知也不是對等的。

對於檢方的回應,討喜只想說:漂亮!

賣假藥等於謀財害命,胖丫罪有應得。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所造成的影響是普通人難以比擬的,如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賣的是什麼,只為了利益,那麼你賣什麼都沒有區別,只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曝光度來“行騙”而已。

胖丫的判決可以說大快人心,但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近年來隨著網絡的發達,傳媒行業也迎來了新的春天,各類信息廣告的費用賺到手軟,而作為公眾人物的明星們代言費也是噌噌噌的往上漲,這本來是好事,是信息化社會的發展前期必須經歷的一環,但問題也逐漸增多。

假造,仿造,質量不過關,產品本身有問題屢屢出現,當我們在看著法制節目中一個又一個問題被曝光出來的時候,受害者已經不知凡幾。

如果只是日用品造假,傷害的範圍或許有限。

但如果是食品,藥品造假,謀財害命並非危言聳聽。

所以討喜在這裡提醒大家:

擦亮我們的雙眼,警惕此類問題,在購買時,多看多查不要人云亦云,不要因為價格和營銷誘導一時衝動就買買買。

也希望大家如果發現了什麼假貨,在下方的評論區發出來,讓更多人看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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