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常州武進警方開出了一張特殊的超載罰單,這張罰單既不是給司機的,也不是給車主的,而是給了車輛所屬公司的主管。
記者瞭解到,之所以連帶處罰,是由於半年內該貨車因超載先後被查4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除處罰司機外,武進警方還向該車所屬公司主管開出了一張2000元的特殊罰單。
4月27日上午10點多,民警在常州市武進區淹城路與人民路交匯口,發現一輛由西向北左拐彎的蘇D牌照輕型自卸藍色貨車有嚴重超載的跡象。“貨車排氣管冒出的青煙特別濃,輪胎看起來快要被壓扁了,行駛過程中還發出異響聲。”民警隨後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在民警現場詢問和引導下,司機喬某駕駛貨車去過磅,結果顯示原本核載量為1650千克的貨車,實際裝載竟達3655千克,超載100%以上。據此,武進警方對司機喬某依法罰款2000元、扣6分,暫扣的貨車被移送交通部門駁載。
民警根據相關記錄還發現,這輛違法貨車自2019年8月至今,在常州多地因超載已先後被查處4次,是名副其實的超載"老油條"。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民警對該車輛所屬經營部門的主管蔡某,也開出了罰單。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劉琳 通訊員/王富強 編輯/趙夢琰)
來源:人民網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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