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abc
現在對有些問題的人舉報的確很難。一要實名,二要有確鑿的證據才能舉報。因此,現如今要想舉報X個人有問題,要不朋友圈,要不是窩裡雞(土話)。否則誰知道Ⅹ人有問題啊?再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萬一引火燒身不一值得!
自由農民51
舉報有線索就可以。
如果要求有確鑿的證據,那還要偵查部門幹什麼?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法律並沒有要求舉報人需要取得證據才可以去舉報。
尋找證據並使得證據確鑿,是司法部門的事。
郭廣吉律師
實名舉報,如果沒有確鑿證據,應該有作案線索,供公安機關偵查,那要是沒有證據,又沒有線索,就等於是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