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互聯網法院發出國內首份"雲遊戲"訴中禁令

近年來,伴隨著網遊行業的興起及5G產業的發展,眾多“雲遊戲”平臺也火熱起來,僅需一個客戶端,用戶即可登錄平臺,實時操作多款熱門網遊,免去遊戲的下載安裝環節,打破遊戲對硬件的限制,讓用戶隨時隨地想玩就玩,但與此同時,“雲遊戲”因未獲遊戲授權,繼而引發的侵權糾紛也屢屢發生。

  近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騰訊)向廣州互聯網法院申請訴訟行為保全,請求裁定被申請人某雲公司立即刪除案涉雲平臺內《英雄聯盟》遊戲的全部內容和運行數據,並停止藉助《英雄聯盟》遊戲宣傳、推廣、介紹案涉雲平臺;被申請人某視公司立即停止案涉平臺APP的下載服務。

  經過聽證,廣州互聯網法院於4月16日作出裁定:被申請人某雲公司立即刪除案涉雲平臺內《英雄聯盟》遊戲的全部內容,並停止藉助《英雄聯盟》遊戲宣傳、推廣、介紹案涉雲平臺。據介紹,該禁令是國內首例“雲遊戲”案禁令。

  被截取流量和收入?騰訊920萬元擔保維權

  《英雄聯盟》是由利奧公司開發的一款MOBA類遊戲(多人在線競技遊戲)。深圳騰訊享有該遊戲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代理權。

  “某惠雲電腦”是某雲公司研發的雲服務產品,用戶通過本地客戶端即可獲取雲主機的計算機能力,並通過客戶端傳輸到本地進行畫面展示。由於雲主機使用了較高配置的硬件,即便是硬件配置較低的本地設備,也能夠運行配置要求較高的大型遊戲。

  申請人深圳騰訊認為,其作為案涉遊戲軟件及美術、音樂、文字等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對案涉遊戲全部內容享有效力穩定的著作權。某雲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通過雲平臺終端將案涉遊戲的美術作品及連續動態遊戲畫面,實時傳輸給不特定用戶,侵害了其對案涉遊戲的著作權。

  深圳騰訊同時認為,其為案涉遊戲的運營投入了大量資源。被申請人在對案涉遊戲的研發、運營無任何投入的情況下,卻通過案涉遊戲獲取商業利益,並獲取了騰訊遊戲用戶的大量數據,且相關雲服務效果及用戶體驗較差,影響了其產品聲譽,對深圳騰訊的正常商業模式和運營秩序造成干擾,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外,深圳騰訊認為,某視公司運營的某應用助手提供了案涉平臺終端的分發下載服務且下載量巨大,亦對其造成鉅額損失。

  據此,深圳騰訊在訴訟過程中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並提交了案涉遊戲的權屬證據、被申請人涉嫌著作權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的證據,同時還提供了920萬元作為擔保。

  “雲電腦”=“雲遊戲”?被申請人提出異議

  對於深圳騰訊的主張,某雲公司則認為:

  • 深圳騰訊的著作權權利證書屬於登記制,在未經實質審查的情況下,無法證明其權利的穩定性;
  • 其僅就自身提供的服務進行收費,未截取用戶的遊戲充值行為,更未參與遊戲收入分成;
  • 案涉平臺內的《英雄聯盟》遊戲由取得遊戲版權的無盤服務商提供,其本身不存儲遊戲運行數據;
  • 其在宣傳、推廣過程中,對案涉遊戲的部分名稱的使用,屬於合理引用,未對深圳騰訊造成損害,不構成著作權的侵權;
  • 案涉平臺屬於雲電腦,主要迎合用戶隨時隨地擁有高配置電腦辦公、娛樂等需求,不等同於“雲遊戲”本身。

  被申請人某視公司表示,其運營的某應用助手是移動應用程序商店,並非被控侵權軟件的開發者和運營商,應依法裁定駁回深圳騰訊對其提起的行為保全申請。

  廣州互聯網法院裁定:

  1. 被申請人某雲公司在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立即在“某惠雲電腦”刪除《英雄聯盟》遊戲的全部內容,本裁定事項效力維持至本案判決生效時止;

  2. 被申請人某雲公司在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藉助《英雄聯盟》遊戲宣傳、推廣、介紹 “某惠雲電腦”,本裁定事項效力維持至本案判決生效時止;

  3.駁回申請人深圳騰訊其他行為保全申請。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深圳騰訊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廣州互聯網法院發出國內首份


  經審查,法院認為,根據深圳騰訊提交的授權材料顯示,其享有案涉遊戲計算機軟件及其遊戲元素作品著作權的獨佔許可使用權。某雲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在“某惠雲電腦”雲平臺界面向遊戲用戶展示《英雄聯盟》遊戲的相關美術作品,並通過雲平臺提供《英雄聯盟》遊戲,使任何遊戲用戶均能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發出操作指令獲取相應的遊戲動態畫面,符合信息網絡傳播行為的特點,涉嫌侵犯《英雄聯盟》遊戲相關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法院同時認為,《英雄聯盟》曾獲多個獎項,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某雲公司在明知《騰訊遊戲許可及服務協議》規定其僅可為非商業目的使用騰訊遊戲服務,卻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預裝深圳騰訊享有著作權的案涉遊戲,並用於商業目的。同時,某雲公司藉助《英雄聯盟》遊戲宣傳、推廣、介紹案涉平臺的行為,可能會使公眾混淆其與深圳騰訊的關係,涉嫌不正當競爭。

  法院認為,如不採取行為保全措施,將使侵權後果迅速擴大,對深圳騰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遂在深圳騰訊提供全額擔保的情況下,裁定某雲公司立即刪除案涉雲平臺內《英雄聯盟》遊戲的全部內容,並停止藉助《英雄聯盟》遊戲宣傳、推廣、介紹案涉雲平臺。但由於深圳騰訊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某雲公司存儲遊戲的運行數據,法院駁回了該項行為保全申請。

  此外,法院還認為,某視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其運營的某應用助手僅提供下載案涉平臺的服務,無證據顯示其共同參與案涉平臺的運營,其侵犯深圳騰訊著作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可能性均較低,保全依據不足,亦予以駁回。

  據此,廣州互聯網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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