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级监管助力守法企业复工复产

​​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升执法效能,实现精准执法。榆林市环境监察支队第一时间组织各县市区梳理本辖区内企业情况,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截止4月20日,榆林市首批共列入正面清单企业201家。其中,已安装在线监控且稳定运行的企业123家。

一是强化执法服务。榆林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求各县市区建立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梳理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列入清单。推行分级执法,在清单实行期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减少执法频次或免于执法,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差异化监督,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环境法规宣贯,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榆林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平台一期项目已建成投运,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该平台实现了全市117家市级重点排污单位排放监测数据的实时上传,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工况视频监控及城区高空大气环境质量视频监测实时监控。该平台可实现全市污染物排放量实时统计并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造成局部污染的成因。目前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已投入使用,已向全市9000余名网格员发送短信一万余条,该平台具有上传描述环境污染事件并根据事件等级分级上报的功能。我市利用已经建成投运的“榆林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平台”和“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实现远程执法,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监测数据、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同时进一步做好全市206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工作,保证在线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及污染防治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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