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真的感同身受,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

村外,山野。一草棚。


随着一声啼哭,一个新生命降生。


啼哭惊动了草棚里的三个人,孩子的母亲、孩子的父亲,还有接生婆。


“生了,生了。”孩子的父亲最高兴。十个月,足足盼了十个月。十月,很短,一个生命的孕育;十月,很漫长,对于有个执念在心的人,度日如年,何况十月。


“是女孩。”接生婆脸无表情,像吃粥一样习以为常。


“女孩?”孩子的母亲希望接生婆所说非真,但已死心相信所说无假。一行泪顺着眼角滑落。


之前,都生了五个女孩,婆婆对此已十分不满。否则,也不用躲到野外来生这个老六。


再生个女孩,连自己都别指望填饱肚子,更别说坐什么月子。


更坏的,还在后头……新生儿给母亲带来无尽的痛苦遐想。


痛苦归痛苦。母亲做出不可饶恕的举动:掐死她亲生的女儿。一个刚睁眼看到光的生命,瞬间被挡在光之外。


这事,听起来无法理解,却真实地发生着,发生在解放前某村野。不能理喻这事,就像N年前的N年前“易牙蒸其首子而献之公”,让今天的我无法理喻。


世上没有真的感同身受,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

看似大同,其实大不同。

不可理喻的事,从未间断。只是不在其中,难知其味;既使身在其中,能奈其何的又有几人?


一个女孩,十三岁突患精神病,几地救医,未能治愈,病史十年有余。日常或突然破口大骂他人,或出手打人;在家一日三餐颗粒未食时有发生,平日多依赖年老的爷爷照看。


就这样一个精神失常的病人,邻村有户人家把她要了过去,欲当儿媳之用。


一个月后,女孩被送还,邻村那户人家说女孩无用。


这事,听者多惊乍。“这不是作孽吗?女孩精神失常,日后一旦生育,孩子健康就先天不足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无知无畏。女孩一家、欲娶女孩的那户人家,压根就不知何谓“母婴保健”。他们的行事超出正常人们想象,与他们生长环境、成长遭遇有关,所有这一切,他人未能详知。


“感同身受”常有耳闻。然而,世上没有真的感同身受,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故,当身边觉得不可理喻的人和事出现时,不要乱挥道德大棒,不要随意枉加评论,也别想去感同身受。


“针没有扎在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这一针有多痛!”道理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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