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日訪談
這個問題很垃圾!
給小區提供公共服務的是物業公司,業主們為之交費是合理合法的約定義務。與有沒有業主委員會關係。
成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們的自願行為,難不成永遠不成立業委會就永遠不交物業費了嗎?
交費、成立業委會,都是業主的事,別賴上物業公司!
執中bj1
我們就沒業主委員會,一樣交物業費,物業費應該不和業主委員會扯上關係吧
群么妹
難道題主的意思是把物業費交給業主委員會嗎?
問題是即使有業主委員會,保安、保潔、門衛等等,都不是由業主委員會的成員來幹這些事的。
那為什麼會提出這個問題呢?
事實上,如今的居民小區裡,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並不是多數,那麼多的小區都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在小區有物業公司承接服務的情況下,是不是都不交物業費了呢?
總之還是一句話,想耍賴的人,可以找出千種理由來不交物業費。
可是,這些理由站得住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