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支付寶App內會員中心發佈新的支付寶積分有效期規則調整,稱從2020年5月1日起,支付寶積分有效期將調整為自積分獲得當月起的12個自然月,有效期內未使用的積分到期自動作廢。
比如,你在2020年5月5日獲取了10個積分,該筆積分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23:59:59。
值得注意的是,用戶2020年5月1日0點前獲得的積分有效期不受影響,仍是“自發放之日起至次年年終有效”,此次調整僅針對積分有效期規則,等級和成長值規則不受影響。
來源:移動支付網
2020-12-28 22:43:58 佚名
近期,支付寶App內會員中心發佈新的支付寶積分有效期規則調整,稱從2020年5月1日起,支付寶積分有效期將調整為自積分獲得當月起的12個自然月,有效期內未使用的積分到期自動作廢。
比如,你在2020年5月5日獲取了10個積分,該筆積分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23:59:59。
值得注意的是,用戶2020年5月1日0點前獲得的積分有效期不受影響,仍是“自發放之日起至次年年終有效”,此次調整僅針對積分有效期規則,等級和成長值規則不受影響。
來源:移動支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