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什么行为会受到处分,会被追责坐牢

我们一提到法官,首先想到的就是“刚正不阿”,就是“铁面无私”,就是“正义凌然”,就是“高大上”的代名词。其实以上所有形容词,都是法官应该具有的本质。因为,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他们在办案时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

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法官会受到人情,权利,裙带关系的影响,甚至是金钱利益的诱惑,致使一部分法官违背事实,违背法律,做出违背道德良心的判决,也是无法避免的。

法官的什么行为会受到处分,会被追责坐牢

那么,法官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甚至是犯罪的,我们来看一看法律的规定:

《法官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规定非常仔细,罗列各种行为,可以说囊括了所有。但是,为了防止新型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还特意加了一条“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法规依据摆在那里,监督实施也正在进行。可以说,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都会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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