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產復工“微”普法】你的個人信息有刑法來保護!

什麼是公民個人信息?哪些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公民個人信息是指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數據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有效證件號碼、家庭住址、住宿信息、人員軌跡、快遞信息、銀行財產信息等。依照刑法的規定,下列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一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履職或提供服務過程中,將通過正當途徑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也是不法行為;

二是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


日前,膠州公安通報了當地3人因洩露6000餘人涉疫情信息被行政拘留。可見洩露公民個人信息即便不構成刑事犯罪,也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被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來源

目前販賣公民個人信息在網絡上已經形成“黑市”,有名的事件就是Facebook用戶的私人數據洩露事件。實踐表明,被交易的公民個人信息最初始的來源主要有三個:

一是“內鬼”,企業或組織內部人員洩露在工作中收集到的公民個人信息。如膠州公安通報案例中,葉某將中心醫院工作中接到的隨訪人員名單信息轉發至公司微信群,群內姜某又將名單信息轉發至家人群,如此擴散侵犯了公民個人隱私。

二是“小偷”,這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網站的安全漏洞竊取網站數據庫,採用“拖庫、洗庫、撞庫”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出售。

三是“騙子”,一部分人因防備意識不足,落入兼職、刷單、金融APP註冊獎勵等套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陷阱,無意間被不法分子騙取了自己的身份信息。


公民個人信息洩露的危害


就企業而言,通過正當經營活動收集到客戶信息是企業的“人脈”資源,掌握了客戶的性別、年齡、偏好、職業等,就可精準投放廣告、精準營銷、提升服務質量,但如果企業中的“內鬼”出賣了這些信息,不但會帶來商業利益損失,還會損害企業的商業信譽。


就被害人而言,一方面可能會被詐騙分子“精準投放”,如購買機票時的退改簽詐騙、進行網購時的訂單退款詐騙等;另一方面,存在被冒名的風險,在個人信息的“黑市”上人臉識別信息、手持身份證的照片屬於搶手貨,不法分子會利用這些個人信息騙取相關機構的認證,隨後開展不法活動。


朝檢君建議


單位也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主體,單位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在司法機關加大力度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黑色產業鏈的同時,需要從源頭堵住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漏洞。因此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應妥善保管收集到的公民個人信息,合法利用,加強對員工的警示教育,禁止無關人員接觸、複製相關信息;司法行政機關查詢公民個人信息的,可以通過對查詢結果添加水印、數字簽名的方式對數據進行溯源,嚴防“內鬼”。

各網站、論壇、公司採取電子形式收集註冊會員個人信息的,應當同步規劃設置網絡防火牆,對數據庫進行加密,加強日常安全漏洞的巡查,防止黑客入侵。

最後,就個人而言,希望大家重視個人隱私信息,不要因一時貪小便宜將個人信息洩露給他人,在非正規網站、機構收集個人信息時應高度警惕,如發現任何組織和個人違規違法收集、使用、公開個人信息的行為,應及時向網信、公安部門舉報。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了,如果你遇到了任何法律問題,歡迎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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