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亞傑對偶故事實驗看兒童認知發展(系列之一)

最近幾個社會事件暴露出來一些深層次問題,作為一個兒童教育者反思,從小培養孩子規則意識可以保護自己,加強道德修養可以保護他人,二者都要從自律教育開始,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先從皮亞傑兒童認知發展理論談起,看看這位被心理學界稱作兒童心理學泰蘭是如何發現兒童認知發展的,第一篇對偶故事法看自律教育。

對偶故事法是皮亞傑通過向被試者講述包含著道德價值觀內容的故事,然後向兒童提問,判斷故事中人物所涉及哪些行為類型,對故事中人物行為持什麼態度,利用這種難題測定兒童是依據對物品的損壞結果還是依據主人公的行為動機做出道德判斷。這是皮亞傑研究道德判斷時採用的一種方法,由於皮亞傑每次都是以成對的故事測試兒童,因此該方法被稱為對偶故事法。

具體實驗做法是先講兩個故事:

皮亞傑對偶故事實驗看兒童認知發展(系列之一)

故事一:有一個小女孩叫瑪麗,她想讓母親高興,於是便替母親裁布,但是,因為她還不會很好地使用剪子,結果將她自己的衣服剪了一個大洞。

故事二:一個叫瑪格麗特的小女孩,在她母親外出時拿剪子玩,因為她不會很好地使用剪子,結果將她自己的衣服剪了一個小洞。

然後皮亞傑對每個對偶故事向被測試兒童都提兩個問題:

1.這兩個小孩犯的錯誤是否相同?

2.這兩個小孩哪個的過錯大,為什麼?

實驗結論:2-8歲的小孩子在回答對偶故事時,認為故事一瑪麗的過錯更大,因為她將自己的衣服剪了一個大洞;8-11歲的小孩子則認為瑪格麗特的過錯大,因為他是貪玩剪刀,自己不小心把自己衣服剪了個洞,雖然只是小洞。皮亞傑根據對偶故事法,得出兒童道德發展的階段理論,2-8歲處於他律道德階段,兒童的道德判斷只注意客觀結果、不注重主觀動機、受自身以外的價值標準所支配,服從絕對權威,比如父母和老師;8-11歲處於自律道德階段,根據自己的主觀價值標準進行道德判斷,追求平等,考慮對偶故事中人物的動機,再做出過錯判斷。

對偶故事法對我們教育有什麼啟示呢?

皮亞傑對偶故事實驗看兒童認知發展(系列之一)

在對待孩子犯了錯誤,比如撒了一地飯、在牆上塗畫、把媽媽的手機摔爛了、故意踩水裡玩、玩的忘記了寫作業,民主的家長會問怎麼回事,媽寶型家長則只在意孩子開心就好,當然也有家長會吵孩子一通,甚至壓不住火氣的家長就會教訓孩子一番,屁股上打兩巴掌,這些捱打的孩子一開始還哭鬧、慢慢地都不怎麼哭了,該犯的錯誤照犯不誤,俗稱惹事精、調皮孩;事實上這種懲罰孩子效果具有邊際遞減效應,越打越皮,滿不在乎,應該怎麼對待做錯事的孩子,家長需要一點耐心,更需要一些引導方法,在皮亞傑的一個研究案例中,母親要孩子去拿些午餐用的麵包, 這個小孩子沒有去,父親就針對此向孩子提出了三個選擇:一是今天中午孩子別吃麵包,二是明天不允許坐自己最喜歡的木馬了,三是在他需要幫助時別人也拒絕幫忙,直到他願意幫助別人時候;結果發現年幼的孩子大多選擇前兩種,隨著年齡增長越來越多孩子選擇第三種,現實生活中我們家長老師往往缺少給孩子第三種選擇,這種回報性懲罰是與孩子的行為改變掛鉤,在我們接下來對待孩子行為改變更應該提倡的。

皮亞傑對偶故事實驗看兒童認知發展(系列之一)

魯迅兒時的早字

當前我們社會管理是十分重視制度建設,從幼兒園到中小學,各種學生守則,再到大學和社會各種條例和處罰,社會生活整體文明程度是有很大的提升,但規則意識在制度面前仍然屢犯不改,這個與我們規則的教育方式有莫大關係,比如上課遲到了,老師可能罰學生值日打掃廁所,事實上打掃衛生與學生遲到這個行為改正並沒有必然聯繫,有可能下次遲到就罰站了,這種抵罪式懲罰,即通過強制措施讓犯錯者改正錯誤,並承受痛苦的處罰,往往強化了犯錯“自我中心”意識,迫於老師權威,一時的服從意志體現,內心卻時刻在琢磨著下次怎麼不被老師逮住,焦點放在“貓與老鼠遊戲”,這時候兒童仍然處於他律道德階段。

比如上自習課學生亂說話,老師在時一個樣,老師一走就鬧騰開了,口頭上的遵守與實際上道德行為存在脫節,言行不一,班主任召開一次自習課討論班會,大家暢所欲言,上課期間說話好不好,會什麼?大家有什麼建議,怎麼才能不再亂說話?誰亂說話了,怎麼辦?通過討論,大家看到上課說話另一面,有的人被迫說話,有同學提議每週評出亂說話第一人,大家一起幫助他,比如做個桌籤提醒他,如果他做到一週沒有亂說話,我們可以專門給他開個慶祝班會…總而言之,班規的形成不要簡單的自上而下地,還可以是自下而上地,通過兒童之間的協作交往、交流,兒童產生自主性規則意識,表現為對規則自主性遵守,自主性比紀律性更能產生對規則的尊重,原因就在於這種規則是建立在非強制性一致同意,我的自主性得到肯定是以別人自主性得到肯定為條件,只有互相尊重、互相承認才能保證各自的自主性得以實現;所以我們教育者就像上述的班主任一樣有目的創設環境、提供條件、營造氛圍,讓兒童自主交流、充分表達、互相理解、互惠共處條件下建立一套“規則”論證程序,學會大家共同制定規則、共同遵守、共同修正,而不是權威強加給大家。

皮亞傑對偶故事實驗看兒童認知發展(系列之一)

中學生模擬聯合國大會

最重要的是,通過教育讓兒童真正由“他律主體”發展為“自律主體”,成為一個擁有“交往資質”的合格社會人,能夠客觀地認知現實中的客觀世界、社會世界、主觀世界,區別對待三者,客觀世界是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社會世界是互相作用影響的,主觀世界則是個體經驗構成的,既不要把社會世界誤做客觀世界逆來順受,也不要把社會世界當做主觀世界滋意踐踏;通過教育讓兒童認知到社會世界中存在的道德規範不是天生存在的,是大家經過長達數百年、經過血的經驗教訓或者說像刺蝟抱團取暖後達成的一種規則共識,是動態變化的,某個體的不遵守就會對其他個體造成影響或傷害;而且在兒童階段就通過同伴之間遊戲、交往活動中切身感受到規則調節人際之間關係,完成由他律主體向自律主體的轉變。

皮亞傑對偶故事實驗看兒童認知發展(系列之一)

人車混雜

中國式過馬路現象有警察在可以耐心等待紅燈,其實不是因為遵守規則而等紅燈,而是從“自我中心”出發,怕警察處罰而等紅燈,這種規則意識是建立在強大權威外在因素的他律;反而大多數會開車的人過馬路就會更願意等紅燈,意識到這個交通需要規則,否則道路就會擁堵、紅燈過馬路有可能發生車禍,從而自發地遵守交通規則,這就是換位思考下的自主性,更主動、更不會受外在因素影響的自律性道德。推而廣之,無論兒童教育、企業管理、社會組織,我們需要轉變過去的過於重視自上而下的、權威、集中、服從、結果導向意識,強調製度懲罰效力,或者說簡單粗暴式、一罰了之管理思維,而違背了制度本意是期望大家遵守規則下的高效率、互安全;所以接下來,一方面優化制度懲罰性的同時,強化規則主體,補上由他律主體向自律主體轉變這一課,另一方面讓每個個體對各自所涉及領域規則有充分的理解,像社會生活中的辯論會、聽證會、意見徵詢稿等形式,都是讓大家充分交流、問題多面性充分暴露,大家才能認知到要保證自己權益、自主就要尊重他人的權益、自主為前提,這是互尊重、互保證,這也是民主治理、文明和諧、社會進步的前提,然而這一切又都是以教育文明為基礎的。一切任重道遠,常道治未病是教育,聞名於世是已病!

下一篇兒童認知發展規律之二,寫一寫兒童心理學巨匠皮亞傑對自己女兒、兒子、眾多兒童做的哪些有意思的兒童實驗對我們的教育啟示,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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