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去年知識產權法庭審結科技創新類案件1433件--法治--首頁

人民網北京4月21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21日下午3時舉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情況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王闖表示,去年知識產權法庭審結科技創新類案件1433件。

王闖表示,這些案件對行業和法律適用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一,對權利人的維權提供了非常快捷高效的司法救濟。“第一槌”案件確立了兩個重要規則,一是允許對部分判決進行上訴,二是部分判決的停止侵權和臨時禁令可以並行不悖。

第二,對科技創新的保障發揮了重要作用。去年審理的著名案件騰達公司和敦駿公司關於無線路由器的案件,確定了一個規則,如果在網絡通信領域對多主體實施這種專利方法,如果沒有經過允許採取了固定方法,對於專利方法的實施發揮了不可替代實質作用的時候,法庭認為這是構成侵權。這個規則解決了多年來困擾網絡通信領域中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如何保護的問題。

第三,損害賠償的確定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知識產權法庭綜合合理利用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則,儘量降低權利人舉證門檻,同時運用市場化原則提高損害賠償力度,去年很多案件判的賠償額非常高。提升維權的效率,強化對創新的激勵和保護,使損害賠償更為充分,對行業的健康發展、法律適用的統一,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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