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轉化的“祕密”

賈龑 商業與經濟洞察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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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轉化的“秘密”


楊振寧先生曾言:“中國已經掌握了世界上最先進最複雜的技術,如衛星和火箭技術,但中國最失敗的地方,是沒有學會怎樣把科技轉化成為現實的經濟效益。


這句話從一個側面指出了我國科技成果轉化事業的短板所在。


誠然,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套高難度、高投入、高風險、長週期系統工程,除成果研發本身的難度之外,對政府支持、政策保障、法律保護、商業生態、市場需求和產業鏈成熟度等外部條件有著很高的要求。一直以來,受各種因素所限,我國的成果轉化生態顯露出了發展不均衡的特徵,具體說來,表現為:


1、

超大型國家項目轉的好

2、中間態優秀項目轉的少

3、小型短平快項目轉的多


而在我國每年平均產出的3萬餘項國家級科技成果中,能走到批量生產階段的不足10%,能形成產業規模的不到5%。然而美、德等西方發達國家在轉化率方面可以達到50%以上,甚至更高。


通過對歐美成果轉化機制的調研,以美國為例,我們發現其科技成果市場化繁榮的生態,很大程度上歸功於其在1980年頒佈的“拜杜法案”。該法案界定了美國高校和研究所被對於聯邦政府出資、立項的專利的所有權,自此,美國的中小企業有了以較低成本獲得發明專利的商業開發權的機會。《經濟學人》雜誌將拜度法案評價為“美國國會在過去半個世紀中通過的最具鼓舞力的法案”。


2015年,國務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做了重要的修訂,在成果轉化的激勵機制等方面給予了充分的空間,其他外部條件方面也正在逐漸與發達國家看齊。但是,目前仍有很多環節存在進步空間。本文將梳理科技成果轉化的內在邏輯與尚存的短板,併為對科技成果轉感興趣的朋友提出一個希望和一個建議,希望對他們有幫助。

科技成果轉化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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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轉化的“秘密”


首先,一件科技成果從科研立項到進入市場(假設它有市場化的價值),需要經過科研和轉化兩個階段,他們分別可以分解為以下步驟:


1、科研階段(或實驗室階段):科研團隊爭取課題(項目)、完成任務、報告成果。


2、轉化階段:有的放矢的將成果進行深入研發,而後通過技術轉讓、授權、入股等方式方法使其進入企業(或創辦企業),在這過程中,一般會經過工藝化、產品化、商品化並最終尋求使之產業化的機會。


上述兩個階段,前者主要以政府支持為主,起到“投資人”的作用;而後者應由政府、院所、企業三方協作完成,三者是“合夥人”的關係。到這,我很想讓這個答案就此畫上句號,但可惜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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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轉化的“秘密”


眼下,我國的科研力量正在穩步提升,諸多領域已位於世界前列水平;而成果轉化效率雖在近幾年略有提升,然而正如前文所講,現狀仍不容樂觀。


截至今日,大量科技成果仍主要分佈在大院、大所和國有企業中,轉化階段存在諸多不暢因素,導致普通企業的技術來源受限,同時造成了資源浪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


1、門檻太高。大院大所對科技成果的技術性,特別是前沿性和突破性要求過高,導致大量成果與市場需求脫節。


2、信息不暢。由於科技成果轉化的市場化政策放開較晚,導致普通企業缺乏與高校、院所的溝通渠道。


3、魄力不足。雖然新修訂的成果轉化法已經頒佈,放開了科技成果轉化對於科研人員的獎勵機制,但對“國資流失”之恐和唯“第三方評價”為準的現象仍存於一些高校、院所的思維慣性中,導致部分轉化工作落實困難。


4、資金不夠。科技計劃經費主要集中在科研階段,對於轉化研發階段的投入與前者相比不成比例。且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本身就有周期長、見效慢、收費難、盈利模式不穩定的特點。


為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國內最近每年都會有新措施出臺,特別是在政策保障和激勵機制設計這塊,國內走的很快。而且,我國絕大部分院所都已設立了成果轉化部門,部分大院大所還成立了專門的成果轉移轉化機構,以解決信息不暢的問題。另外,對越發重要的技術經理人的培養已經開始,以後會有更多更專業的綜合性人才來服務科學家和企業。因此,總的來說,國內的成果轉化工作正一步步跟上國外的步伐,但是營造一個成熟的創新生態仍需時間。


在此也分享一下美國的經驗:

一、在拜杜法案頒佈前,轉讓專利很貴,大公司為了把專利買到手,甚至需要把整個實驗室都買下來。但是在法案頒佈之後,轉讓不再是轉讓專利,而是轉讓獨家商業權益,而專利的所有權依舊歸高校所有,教授依舊可以繼續進行研究。


二、以前轉讓沒有具體的細則,但是拜杜法案頒佈後,轉讓只是轉讓商業權益,非商業的東西,教授依舊可以繼續做。因此,高校有了更多的熱情把專利商業權益轉讓出去,因為這並不影響繼續做科研,而且教授也願意這麼做。


但是,目前我國沒有轉讓獨家商業權益的操作,而且在操作過程當中,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國外的這種先支付低首付款,後面用收入分成來提取專利使用費的操作模式。這兩塊也是之後機制改良需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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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轉化的“秘密”


在此,我想跟對科技成果轉化感興趣的朋友分享一個希望和一個建議。


希望:未來會有更多企業能夠帶著需求和市場的聲音參與到科技成果的科研及研發工作中來。有切實需求且有條件的,可以考慮跟院所成立聯合實驗室,或者通過其他方法在更早的階段參與到科技成果的研究工作之中。


建議:有研發需求的企業可以多走進院所看看,瞭解有哪些現成的科技成果可以為你所用,讓他們充分發揮價值。對於溝通平臺可以關注一下以下兩家:


中科院北京國家技術轉移中心:https://genfire.cn

(截至目前轉移中心已成功推進國科大的量子通訊、計算所的龍芯、自動化所的虹膜識別等51個重大項目實現產業化)


中科雁棲湖企業創新服務平臺:http://www.inno2020.com/index.html

(以中科院老師為班底的的市場化成果轉化平臺,在北京、保定、溫州等地都有項目推進落地)


最後還想跟大家分享的一個我本人在做院地合作工作的過程中總結的經驗。很多時候,當我們幫助某地共建創新中心、研究院等技術轉移平臺時,對政府部門來說,很多時候就是政府採購服務的邏輯。因此,瞭解和滿足地方政府的真實需求非常重要,尤其要深入瞭解當地領導班子的工作目標和真實的指標壓力。多溝通,弄清楚他們有什麼難題,有什麼顧慮,並根據當地的承接能力為他們提供靠譜的解決方案與實際的資源。不能一直站在研究所和高校的角度把事情想的很簡單。每個層級,都有他們的不得已。而作為成果轉化工作者,作為智囊、橋樑和“經紀”,一定要

接地氣,接地氣,再接地氣


科技成果轉化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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