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我已經三十多歲了,不再是個年輕小姑娘。而老公也是家裡條件不好,沒有女孩能
看上他,我們相處一段時間,覺得不錯就結婚了。老公家裡沒錢買房只給我三萬的彩禮。我的父母怕我
受委屈給我首付30萬買了一個房子,房產上寫的是我的名字。我們結婚後,婆婆和小姑子也住了進來,
讓我很不是滋味。
結婚後,家裡的開支和房貸都要我還。壓力太大我提出讓老公幫忙還房貸,可是老公直接拒絕,說房產
證有沒有寫他的名字,我說一家吃飯總有拿錢吧,結果老公只給我每月五百的生活費。我有些好奇老公
每月三千的工資都花在那裡了,後來在我的追問下,才知道老公每月都把三千的工資給了婆婆,婆婆全
給了小姑子,給她置辦嫁妝。
於是我和婆婆對質,是不是老公的錢都給你了,婆婆還沒有說話,可小姑子就拍桌子上來打我一巴掌,
說我哥的錢願意給誰就給誰,輪不著你這個外人插嘴。我被小姑子打了,老公一句話都不說,我氣不過
就上去又打了小姑子一耳光,結果老公看見都攔住我,還威脅我,敢打他妹妹,就和我離婚。我看著對
我很兇的老公,覺得陌生又心涼,我一個外人天天養活你們一家人,到頭來還被你們打。
我真心對你們好,你們住在我的婚房裡,我供著你們吃喝,你們卻當我是個外人。說著我進屋把他們的
行李都扔到了外面,我指著家門口,說這是我的房子,你們馬上從我家搬走,我還要和老公離婚,讓他
淨身出戶。聽到我讓他們走,他們頓時愣住了,沒想到我會這麼做,大家說說,我這樣做過分嗎?
注:內容真實性已考證,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