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讀《老子》,如讀詩(第十一章)

【原文】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譯文】

三十根輻條匯聚到一根轂中的孔洞當中,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才有車的作用。糅合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有了門窗四壁內的空虛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給人便利,“無”發揮了它的作用。

【心得】

讀本章給我最大的感受是辯證思想。“有無相生”的辯證法,通過老子的譬喻,讓深刻的道理變得淺顯易懂。“無用之大用”的道理通過“實有”的物體則顯示了其“用”。

老子用車之“輻轂”,器皿之“無”和房屋之“無”說明有和無的關係以及“無”的作用。其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很多,比如茶杯之“無”,蜂窩煤之“孔”等等。仔細琢磨,特別有趣。

老子的“有無”辯證法,啟發我們看問題不能只看到“有形”之用,更要關注“無形”的力量。其實“有”和“無”沒有先後之分,只是人容易看到“有”,常常忽略“無”,所以, 強調“無”的作用才顯得格外重要。

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 周廣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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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讀《老子》,如讀詩(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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