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戒毒會留案底嗎?自願戒毒與戒毒所、社區戒毒有什麼不同?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大部分吸毒者對“戒毒”這個詞都是沒什麼概念的,這些癮君子們往往只能一邊享受毒品帶來的稍縱即逝的快感,一邊又深陷毒品的泥潭,直到死神來臨的那一天,方得解脫。

而如今,戒毒體系日漸完善,許多吸毒者們都看見了涅槃重生的曙光,但是剛開始決定戒毒的朋友普遍都會面臨一個問題,強制戒毒所、社區戒毒和自願戒毒哪種戒毒方法更值得選擇呢?

(一)社區戒毒

《禁毒法》指出社區戒毒的目的是挽救吸毒時間不長、成癮程度不深、本人有戒毒意願且具備家庭監護條件的吸毒人員。

通常,被公安機關第一次發現的吸毒成癮人員可以先試用社區戒毒這一戒毒方式,《禁毒法》第39條還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吸毒婦女和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吸毒人員,可以採取社區戒毒的措施。

自願戒毒會留案底嗎?自願戒毒與戒毒所、社區戒毒有什麼不同?

《禁毒法》將社區戒毒的期限規定為三年,不能提前解除也不能延長,並且規定吸毒人員要在戶籍所在地接受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有固定住址的,也可以在現居地接受社區戒毒,與有關基層組織簽定社區戒毒協議,定期接受檢測。拒絕社區戒毒,公安機關會採取強制隔離的戒毒制度。

可以看出,社區戒毒的期限很長,雖然會受到社區和相關部門的監管,但是不如戒毒所強制和嚴格,所以社區戒毒的成功率其實是較低的,復吸率也較高,而且會缺乏專業的醫療設備、醫師。

(二)強制戒毒所

《禁毒法》第47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通常,採取強制隔離戒毒的對象有六種情況:拒絕社區戒毒的吸毒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復吸的吸毒者、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吸毒者、經社區戒毒或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的吸毒者、成癮嚴重難以戒除的吸毒者、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者。

自願戒毒會留案底嗎?自願戒毒與戒毒所、社區戒毒有什麼不同?

都江堰長風醫院的戒毒醫生說:“強制戒毒所通常都為軍事化管理,高強度的監管下還要做許多勞動,而且在強制戒毒所接受戒毒的人很可能結交新的毒友,在裡面不小心感染疾病,最重要的是,強制戒毒必須登記在冊,對生活會造成很大影響,不管是過安檢、找工作還是住酒店,或者考各種證件等,你都會接受檢查,留下人生汙點。”

(三)自願戒毒

《禁毒法》第36條規定:“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戒毒條例》還規定:“對自願接受戒毒治療的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我們可以看出,國家是十分鼓勵吸毒人員進行自願戒毒的。

自願戒毒會留案底嗎?自願戒毒與戒毒所、社區戒毒有什麼不同?

都江堰長風醫院的戒毒醫生說:“戒毒醫療機構會對戒毒者的個人信息進行保密,嚴格保護戒毒者的隱私權,不會留下案底。而且,自願戒毒醫院擁有較為先進且完備的醫療設施和醫護條件,會從物理治療、藥物治療、心理治療三種方法對戒毒者進行全身心的系統治療,戒斷率高,復吸率低,且戒毒時間短,大多吸毒人員在一個月後就能完成治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