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5月10日起將對三類交通違法施行頂格處罰

福州交警5月10日起將對三類交通違法施行頂格處罰

27日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瞭解到,為進一步規範轄區非機動車通行秩序,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5月10日起,交警部門將加強路面管控,對無牌和失效號牌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等違法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一律頂格處罰,並依法扣留車輛。

據悉,此次行動整治區域覆蓋全城,包括城區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主要橋樑等。整治時間為早晚高峰期、日常平峰期。電動自行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未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違反規定載人、違法駛入機動車快車道、加裝遮陽傘、逆向行駛、無牌和失效號牌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都是查處內容。

(記者 魏青 通訊員 榕交警)

來源:海峽法治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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