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投行王曙光:創業板註冊制保留盈利標準,與板塊投資者特性緊密相關

4月27日晚,醞釀已久的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落地。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在首發註冊辦法總體沿襲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借鑑吸收了科創板試點註冊製成功的一些做法。

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在借鑑科創板改革經驗之外,亦又有所不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如二者在券商跟投機制、IPO上市條件、投資者適當性要求、退市制度等方面存在細微差別。

為何在制度上作出這些差異性安排?兩個板塊如何錯位發展?而作為資本市場重要參與者,在創業板註冊制推出後,投行工作面臨哪些新的變化?

4月28日,中金公司成長企業投行部負責人、董事總經理王曙光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專訪,對上述問題作出解答。

王曙光於1998年加入中金公司,從業以來,參與了包括阿里巴巴,金風科技港股IPO,拼多多、Opera等美國IPO,金山辦公、山石網科,優刻得,威勝物聯等科創板IPO,崑崙萬維、卓勝微、宇信科技等創業板IPO。

21世紀:創業板註冊制不再要求券商對其保薦的所有項目進行強制跟投,作為投行如何看待跟投機制的變化?

王曙光:這個變化我認為是監管機構在考慮了兩個板塊的不同特點,以及科創板運行的良好結果之後,做出的一個決定。大家可以關注到,其實對於三類企業:虧損企業、紅籌企業、有特別表決權的企業,依然規定了要跟投。但是對於盈利性的企業,不需要強制跟投。因為在科創板開板將近一年以來,大家在整個定價過程中,實現了市場的均衡。科創板中絕大多數盈利公司在上市之後都有一個比較好的市場表現。在這種情況下,盈利的企業不再讓券商強制跟投,其實是給市場投資人更多的投資機會,這樣就能夠把更多的股票分配給參與IPO的市場投資人。

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挺好的事情,反映了中國資本市場的監管層對市場特性的一些深刻認識。這次的改革其實是充分考慮了科創板運行以來的相關經驗,所以才會在這次創業板改革過程中進行了一些考慮。

21世紀:在上市條件上,創業板註冊制保留了盈利標準,暫時還不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而科創板是完全的市值指標,第五套標準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這種制度差異是出於什麼安排?

王曙光:這是從不同市場的投資者特點出發的,從而更好地保護投資者,是從不同投資人的利益角度做出的安排。因為相對來說,創業板有更多的大眾投資人,他們投資的金額和投資熟悉度(和科創板)是不一樣的。創業板在過去10年間都是盈利的公司上市,所以我覺得創業板基於原有的投資人特性,現在是主體維持盈利性的要求,然後有一年的過渡期,未來有一些比較成熟的尚未盈利的企業才允許上市。這個是和板塊投資者的特性緊密相關的,也是創業板改革穩妥推進的一個重要舉措。

21世紀:從投資者角度來看,也是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

王曙光:是的,其實在境外市場,對於不盈利的企業走進資本市場,投資人本質上是很挑剔的。只有那些明確確立了自己的競爭優勢,而且市場廣闊,公司處在良好發展趨勢的時候,他走進資本市場才能夠被投資人所接受,也並不是所有的不盈利企業都能夠鎖定資本市場的。對於不盈利的企業走進資本市場,境外的專業投資人其實是更挑剔的。而且現在也有一個普遍趨勢是,只有資質很好的不盈利企業走進資本市場,它的估值才會被投資人接受。

21世紀:投資者的門檻方面,科創板的投資者是50萬,創業板註冊制門檻是10萬,比科創板低。這種安排是否會導致更多的投資者湧向創業板,而對科創板流動性造成一定影響?

王曙光:我認為對科創板的流動性不會造成影響。實際上中國整個資本市場的容量每年都在不斷擴大,中國投資者的投入,在資本市場的財富比例也在不斷的上升。而科創板和創業板,它們都會有很多的好企業進入相關市場。投資人進行投資的長期目的,是投資好的公司、有前景的公司,只要有好的公司走進市場,就會有投資人來進行投資。

科創版已經運行近一年了,在過去一年裡面也沒有出現創業板因為投資者門檻比較低,就對科創板的流動性造成影響。在全世界交易所之中,中國科創板依然具有相當優秀的流動性,所以往前看的話,創業板的註冊制改革,很多企業去向創業板,不會導致對科創板流動性有衝擊。

21世紀:證監會提出要實現創業板和科創板的錯位發展,從投行工作的角度看,以後在給擬上市公司做保薦項目時,應該如何選擇板塊。

王曙光:科創板的推出其實是十分成功的,科創板的推出,形成了很多科技創新企業,尤其是硬科技公司的聚集,這種聚集導致了市場參與者包括我們投行,未來在幫助這些擬上市公司在進行板塊選擇時,對於硬科技、符合科創板標準的公司,依然主要會選擇科創板。然後對於這一次創業板改革所希望吸引的那些企業,他們會在選擇板塊的時候,也會錯位思考,選擇對自己更合適的板塊。

從投行工作出發,我們會根據不同板塊的特點以及投資人的情況,來做不同的建議。就我們自身工作來講,反而是壓力變得更大了。註冊制的改革需要整個參與市場改革的各方主體,需要去做更努力的工作和更認真的工作,向市場推出具有良好投資機會的企業,才能夠保證市場長久的良好的發展。所以對我們工作最重要的變化是,註冊制試點下更加強化壓實中介責任,壓力和責任會變得更重,執業更加審慎。作為頭部的投行來講,需要更認真、更負責的工作,不能夠因為註冊制的改革而放鬆對具體工作的要求,反而是應該要更加謹慎地選擇和推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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