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有跟當初那個人在一起嗎?分享下你們的故事?

俗人說情感


跟她分開已經有兩年多了…

剛認識她那會兒是在煙臺的一個電子廠裡,我們都是高中畢業去幹臨時工,那會兒由於她去的比較早,所以在我去之前她就是我們那個車間的優秀員工了,後來直到我去了[捂臉]。

我還清楚的記得那時的場景,由於是優秀員工,我們線上的班長特別看好她。我剛去的時候,有個人還在追她,幸好她沒同意[大笑],我那會兒剛去有個小師傅帶著我幹活(也是女的) 我師傅跟她是好朋友,不過從我剛去我就看上她了(一見鍾情沒辦法),然後過了一兩天跟小師傅熟了之後,我就會有意無意的跟她搭話,引起她的注意,就這樣認識了以後,我加了她的QQ,並記了她的手機號,說,我一定會打給你的。

那時候我們還不是很熟,自從有一次休班了,我陪朋友去換眼鏡,然後我自己在眼鏡店外面給她打了個電話,響了好幾聲才接的,因為她好像是剛洗完澡[呲牙],自從一次通話之後我們關係熟了很多。

後來的一段時間沒有什麼突破性的進展,另一方面由於我剛開始踏入社會工作,一起去的人走了好幾個,我也想走了,要走的前一晚我的朋友請我吃飯唱歌,那天還下雨,我們三個男的然後還叫了車間裡的幾個女的(沒有她),慢慢的我喝多了酒就打電話給她說,我明天就走了,你不來送送我啊[流淚]。當時我真的希望她能來,可我也知道,萍水相逢,她可能也真的沒往心裡去。等到我們喝的差不多,她真的來了[呲牙],一起的還有我師傅跟她師傅,我當時真的很開心。戲劇的是,後來她跟我說了一些話,我就跟她說,你放心,我們還會再見的,沒錯,第二天我就留下了,繼續上班(愛情的力量就是這麼強大[靈光一閃]),就是不好意思讓朋友破費了。

從那之後,我們的關係進展的很快,在車間休息的時候也會好點小曖昧啥的。還記得她跟我說,你說你要走的那天晚上,我其實並不是主動要去的,是你師傅拉著我去的,你師傅說,他那麼喜歡你,你不去看他一眼啊(因為我們是異地,所以分開之後很可能再也見不到了),哎,就這樣自作多情了[流淚],不過好處是我留下來了,我們倆也在一起了。

這期間的小美好也不是一篇問答能解釋的,不過後來我們還是分開了,有距離的原因,也有雙方的原因,不過分手之後我也認為她是一個特別好的女孩[呲牙],只是我沒珍惜罷了…



安a好


說起當初那個人,現在回憶起來既好笑又甜蜜。小學一至三年級,我都是年級裡的優等生,學習標兵,老師經常在班裡表揚我,校長也在校會上表揚我。記得三年級的時候,隔壁班的一個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她長得有點胖,臉圓圓的,嘴角邊有一個深深的酒窩,笑起來像一朵綻開的花。有好幾次,我感到有一束熱辣辣的眼光投向我,我轉頭一望,只見她把頭一偏,我知道是她在看我。以後每當放學,要是她們班先放學,她都會站在窗邊偷偷地看著我。我們慢慢就熟悉了。她爸是鎮裡的工作人員,她媽媽是城裡嫁到鎮裡的。所以每次都把她裝扮得漂漂亮亮。週末,我有事沒事會跑到她家裡找她玩,她也來過我家找我要過一此花草。我心裡暗暗把她當作未來的那個人。

這樣快樂的時光過去了一年。突然有一天,同班的一個同學告訴我,她跟高年級的一個男同學好了,我不相信。可是有一天,我親眼看到她和那個高年級同學一起玩的時候,我終於明白自己被拋棄了。我的心裡空落落的,有些丟魂落魄。以後偶然相見,她一低頭就匆匆離開。

小學畢業後,她轉學到外婆所在的城市讀中學,後來聽說嫁到了當地。到現在再也沒見過了。




街頭巷尾


人這一輩子,總要遇見那麼一個人,不管她在不在你身邊,你都會對她念念不忘。當你們還很年輕的時候,你們什麼都沒有擁有,除了彼此。但你們仍然快樂地在一起,哪怕過著交不起房租、甚至沒錢吃飯的生活,也不覺得有什麼痛苦,因為有愛的加成,讓你們依然對未來充滿希望。

這一期,我們來聊聊那個讓你愛了很久的人——《後來的我們》。

林見清和方小曉,在回家過年的火車上相識。一個是剛畢業的大學生,一個是在外面闖蕩了很久的半個老油條。不同的生活環境,不同的思想,讓他們互相吸引。

也許年輕時候的感情,就是這樣,互相吸引,然後相愛。火車上的際遇,讓他們有了再次見面的理由,一來二去,確定了感情。

林見清大學剛畢業,像一張白紙,沒有錢,沒有正式工作,沒有成熟的思想。方小曉很早就不上學了,什麼小生意都做過,但只能勉強足夠溫飽。

他們一起北漂,租了一個非常狹小的地下室,潮溼、黑暗、擁擠,每天還有忍受周圍鄰居發出的各種噪音。換句話說,這些鄰居也見證了見清和小曉的喜怒哀樂。

見清在地下通道里擺攤賣光盤,小曉在破舊商場裡賣電子產品,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後,他們就回到逼仄的出租屋裡,煮一小鍋方便麵,兩雙筷子,你一口我一口,吃得不亦樂乎。

出租屋裡沒有像樣的傢俱,只有一張單人床,一張小破桌子,兩個凳子,一臺組裝的大塊頭電腦。小曉在樓下垃圾桶旁邊看到別人丟棄不要的破舊單人沙發,她滿心歡喜,拉著見清,說,我們要不要把這個搬到屋裡,這樣我們就有傢俱了。見清面露難色,說,要是搬回去,就連下腳的地方也沒了。小曉只好失望地作罷。

但當小曉上班回到家,她看到那個沙發的時候,她高興地大叫,一步跳上沙發,又一步跳起來抱住見清。見清看到小曉高興的樣子,對小曉承諾,以後一定讓她住上能放下所有她喜歡的傢俱的房子,那要帶有大陽臺的那種。

這樣清苦的生活,讓他們無法想象到今後的生活會是怎樣。

十年後,見清變成了有名的遊戲設計師,開了自己的遊戲公司,他終於買到了帶有超大陽臺的房子。他站在那個通透明亮的陽臺上,身邊卻少了一個能夠讓他兌現承諾的人。

見清和小曉已經分手十年了,但是他依然忘不掉,小曉看見那個破沙發時發自內心的開心的笑容。

小曉嫌見清總是沉迷遊戲,不務正業,所以引發了爭吵。見清想要給小曉一個優越的生活環境,給她任何想要的東西,讓她不用再那麼辛苦。可是小曉,她喜歡這種兩個人相依為命、同甘共苦的生活,只要比現在好一點點就夠了。

多次的爭吵,讓他們疲憊,最後,他們都不再解釋,也解釋不清楚,小曉離開了,再也沒有回來,分手的結果不言而喻。

十年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他們又在回家過年的火車上遇見。這時,見清變得穩重許多,說話溫和有禮。小曉也變了很多,不再是跳來跳去的樣子,也變得不那麼多話。

由於大雪,車輛不得不停運。這也給了見清和小曉敘舊的機會。他們聊起近況,但都不知道該怎麼說,因為他們彼此說的事情,都不再是“我們”。

他們沒有重新在一起,因為他們各自已經有了新的生活。

後來的我們,不再是“我們”。

即使彼此留戀,彼此惦念,依然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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